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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游族网络: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3-05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
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周五)下午14:30
    3、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宛正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189,899,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
912,337,566股)的20.814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0,95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8345%;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941,47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9801%。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宛正先生进行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1.00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458,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4%;
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0%;弃权99,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10,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3.9077%;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63%;弃权
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60%。
    2.00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458,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4%;
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0%;弃权99,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10,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077%;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63%;弃权
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60%。
    3.00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8,458,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4%;
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0%;弃权99,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10,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077%;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63%;弃权
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60%。
    4.00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458,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4%;
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0%;弃权99,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10,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077%;反对1,3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63%;弃权
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60%。
    5.00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558,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9%;
反对1,3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1%;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10,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215%;反对1,3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549,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91%;
反对1,3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0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01,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187%;反对1,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81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458,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3%;
反对1,3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1%;弃权99,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510,77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3.9054%;反对1,3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85%;弃权
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60%。
    8.00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558,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9%;
反对1,3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61%;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610,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215%;反对1,3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7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包括以下两个个子议案:
    9.01 选举徐青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9,739,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791,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14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徐青峰女士当选为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02 选举张薇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89,748,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801,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31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张薇琳女士当选为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孟文翔、刘靓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