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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特电机: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22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
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
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当中的 607,450 股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以非交易过
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6%。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74)。
    2、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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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批次
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上限分别为 5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考核情况
    根据《草案》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的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如下:
    1、公司层面指标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按业绩完成率 100%计算)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 70 亿元;或 2022 年净利润 28 亿元;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将根据解锁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率(业绩考核指标实际达成率
Rn=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R1 指主营业务收入达成率,R2 指净利润达成率),
确定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具体标准如下:
                  业绩完成率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

              R1≥100%或 R2≥100%                           X=100%
       100%>R1≥85%或 100%>R2≥85%                           X=85%
        85%>R1≥70%或 85%>R2≥70%                            X=70%
                R1<70%且 R2<70%                              X=30%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完成率未达到 100%,则未解锁的部分权
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时再行使相应权益。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完
成率仍未达到 100%的,则未解锁的权益不再行使,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
出售,并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
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789 号《审计报
告》,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3.12 亿元,扣
除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 0.04 亿元,公司第一个解锁期对应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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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考核层面的净利润为 23.16 亿元;公司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 64.64 亿元。综上,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85%。
    2、个人绩效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还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由公
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
每年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解锁系数(Y)
                        A                                 100%
                        B                                 80%

                        C                                 60%
                        D                                  0%
    持有人个人当年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个人层面解锁系数(Y)。
    持有人对应的股票权益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不能完全解锁的,由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
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或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
择机出售,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年利
率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经审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 2022 年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全部为 A,本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达成。
   综上,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 2022 年业绩考核指标及
持有人个人 2022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将解锁所
持公司股票 258,166 股,解锁比例为 42.5%,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5%,解锁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内,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司股票的交易。
    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
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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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
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
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及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
经管理委员会及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可以延长;
    4、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
突时;
    5、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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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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