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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科技: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2023-11-29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证券代码:002185

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
                                                      该事项(是
序号                      事项                                     备注
                                                        /否/不适
                                                         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
 1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是
       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
 2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是
       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3                                                       是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6                                                       是
       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7                                                       是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是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9                                                       是
       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10                                                       是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11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是
       禁入措施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2                                                       是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15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是
       额的 10%
16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是

                                     1
     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
17                                                 是
     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
18                                                不适用
     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
19                                                不适用
     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
20                                                 是
     否未超过 10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21                                                 是
     责拟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
     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    是
     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
                                                   是
     据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涉
     及的标的予股票种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
     次拟授出予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设置预留权    是
     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
     总额的比例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及其计算过程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
     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
     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
                                                   是
     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
     权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
                                                   是
     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
     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
                                                   是
     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如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

                                 2
     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
     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
     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
     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
     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
     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
     分次授出或者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
     次获授或者行使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涉及
     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
     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应当披露激励     是
     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
     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
     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
     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当中,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     是
     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
     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     是
     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
     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
                                                    是
     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
     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
     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     是
     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
                                                    是
     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
                                                    是
     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
     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
     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
     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       是

                                 3
     标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
24                                                  是
     情况,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
25                                                 不适用
     取的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
27                                                 不适用
     隔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29                                                 不适用
     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
30                                                  是
     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
31                                                  是
     行权期的届满日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是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
33                                                  是
     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34 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       是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35                                                  是
     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
                                                    是
     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
                                                    是
     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
                                                    是
     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
                                                    是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是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是
     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
     系的董事是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     是
     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4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
36    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       是
      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
37                                                   不适用
      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
38                                                   不适用
      否拟回避表决
39    是否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                         是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
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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