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
08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
定,不构成承诺。拟合作项目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且通过双方履行内
部有效审批程序后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约定应以后续签订
的正式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项目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在驱动电机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
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
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
“乙方”)与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鹏汽车”、“甲方”)签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驱动电机等领域开
展战略合作。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称: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MA59CU773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12631.57894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5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松岗大街 8 号(不可作厂房使用)
经营范围: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配件批发;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
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汽车租赁;工业设计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通
信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
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与小鹏汽车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小鹏汽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作。双方的合作
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双方相信,通过优势互补,双方可以在国内在 驱动电机 等领域进行
战略合作,实现量产和推广,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双方建立即时信息共享机制,深化沟通渠道,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共同
打造行业领先的工艺和质量水准。
4、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双方应建立全方位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多层次
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沟通、探讨、合作和执行,双方均应主动积极地协调并
督促各自成员将框架协议事项积极推进并有效执行。
5、双方在落实框架协议时,应当遵循有步骤、有重点的原则,可以先从条
件成熟的项目开始,逐步将合作的广度推向其他项目,最终实现双方的全面合
作。
6、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 24 个月。在协议期届满后,如果
任何一方对继续履行协议没有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及在市场方面的协同性,基于双方长远发展
战略上的考虑,公司与小鹏汽车拟在驱动电机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将充
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优势资源共享、协同互补、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赢
发展,创新合作发展新模式,深化密切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如本次合作能够顺利实施,能够为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提供更
多、更广的产品和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的增量拓
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与合作方结成战略合作关系的
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后签署具体项目协议,能否就
具体业务达成实质性合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
议以 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存在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公司相关股东向公司提交了
减持计划,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6);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7)。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