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5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3-02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6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3 年 6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一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颂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3名,代表股份数量54,803,42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8.0692%。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数量54,695,22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8.013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数量108,2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同意票数 表决权股份 反对票数 表决权股份 弃权票数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54,695,221 99.8026% 108,200 0.1974%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同意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200 0.1845% 108,200 99.8155% 0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同意票数 表决权股份 反对票数 表决权股份 弃权票数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54,695,221 99.8026% 108,200 0.1974%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同意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200 0.1845% 108,200 99.8155% 0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表决
同意票数 表决权股份 反对票数 表决权股份 弃权票数 表决权股份
结果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54,695,221 99.8026% 108,200 0.1974% 0 0.00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占中小投资者
同意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反对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弃权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200 0.1845% 108,200 99.8155% 0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 据 公 司 2023 年 5 月 29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公司独立董事梁彤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3 年 6 月 13 日
16:00),公司独立董事梁彤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陈翊律师、廖颖华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