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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 意 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3-06-16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
系的在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