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审查意见2023-11-09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群先生、赵帅先生、王
丽华女士、郑洪喆先生、陈建军先生、王瑞洁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
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
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2、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春女士、钟明霞女士、万
遂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
行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履历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吴群先生、赵帅先生、王丽华女士、郑洪喆先生、陈建
军先生、王瑞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于春女士、
钟明霞女士、万遂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 钟明霞 万遂人 王瑞洁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