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5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 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之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相应地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简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 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拟向 1,94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27.27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409%;授予价格为 18.2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9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等。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科大讯飞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 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10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杨克志等 9 名激 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故依据公 司激励计划,公司取消上述 9 名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933 人,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2,722.42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10 月 27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0 年 10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向 1,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2.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10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暨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 年 12 月 15 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在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邢存岭等 5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 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取消上述 5 名人员 拟获授的 3.74 万股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郑昕鑫、刘勋亮等 28 名激励对象因待离职、 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2.20 万股。鉴 于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 1,900 人,授予股份数量变更为 2,686.4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1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之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 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 37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相应部分的 232,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 年 5 月 28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当选监事或离职,公司拟对相关 60 名激 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 449,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 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 18.0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 年 2 月 16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 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 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855,020 股,占其时公司总股本的 0.3414%,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804 名。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 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 6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相应部分的 341,06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1,748 人。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2022 年 5 月 30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 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 17.9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公告》。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57 人离职,公司拟对相关 57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 301,45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1,691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11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 年 3 月 1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 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11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 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公司拟对相 关 56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 254,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1,645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 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绩效考核未达标以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公司拟对相 关 56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 254,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1,645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 年 6 月 5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 17.8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8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公告》。 (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 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计划拟向激励对 象授予权益总数为不超过 2,600.32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130%。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68.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0.073%,行权价格 52.95 元/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0,052.53 万股的 1.057%,授予价格 26.4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向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68.30 万 股,行权价格 52.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 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 8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3 名原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放弃 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将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 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将相关股份分配给原激励对象名单内除董监高以外的 其他相关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2,264 人相应地调整为 2,253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额不变。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向 2,25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 完成并上市,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共计 2,240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24.92 万股, 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230,052.53 万股的 1.054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成的公告》。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或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拟对相关 4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 231,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2,203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 年 5 月 30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 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 52.85 元/股;同时,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回购价格调整为 26.3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的《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73 人离职,1 人身故(非因执行职务),公司拟对相关 74 名激励对 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 36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 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2,129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11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 年 3 月 1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 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11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股权 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离职、绩效考核不合格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相关 2,129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 7,491,79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相应调整为 2,071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 年 6 月 5 日,该次回购注销完成。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8 月 12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 52.75 元/ 股;同时,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回购价格调整为 26.2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8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 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 方案时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8,555,961 股后的 2,297,119,6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息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依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 则”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 公司按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 如下: P= P0-V 其中:P0 为本次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 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回购价格:P=17.98-0.10=17.88 元/股 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调整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依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 一、(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 格。其中,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P=52.85-0.10=52.75 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 二、(九) 回购注销的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 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其中,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P=26.38-0.10=26.2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 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 及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 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