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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化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度末总股本
549,034,7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
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按分配总额保持
不变的原则实施。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9,034,79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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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
    咨询联系人:商红、陈艳艳
    咨询电话:0830-2796924
    传真电话:0830-279692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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