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2023-068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泰和新材”)为了规范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现将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20 年度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 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340,659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95.04 元 , 扣 除 各 项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5,994,744.24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94,005,250.8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 000013 号)。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684 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18,350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730,481 股,发行价格 1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86,959,994.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327,398.87 元(不含增值税), 1 临时公告:2023-06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7,632,59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全部 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3BJAA5B0002 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632,607.16 元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6,128,329.21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770,739.32 元。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位,不涉及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三)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0,013,075.49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9,015,053.75 2、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042,849.56 3、项目建设(包括置换前期投入) 44,827.82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110,013,075.49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042,849.56 元。 *2、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44,827.82 元,主要 用于年产 3000 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0,013,075.49 元。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02,847,797.13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本期新增募集资金 2,982,479,554.71 3、置换剩余募集费用 -4,846,958.88 2 临时公告:2023-068 4、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137,378.88 5、项目建设(包括置换前期投入) -1,478,922,177.58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1,502,847,797.13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新增募集资金 2,982,479,554.71 元。 *2、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4,137,378.88 元。 *3、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剩余募集费用 4,846,958.88 元,实际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 1,478,922,177.58 元,主要用于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1.2 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应急救援用间位芳 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502,847,797.1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士达”)为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与独立 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宁夏芳纶”)为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于2023年1月 18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宁夏芳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 3 临时公告:2023-068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募集资金 泰和新材 12656000000836957 110,013,075.49 - 自贸区支行 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泰和新材 38080188000238561 0.00 已销户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募集资金 民士达 12656000000837021 0.00 - 自贸区支行 专户 合计 110,013,075.49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泰和新材 15747110670079 募集资金专户 357,412,973.01 - 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泰和新材 15438925960018 募集资金专户 729,938,503.71 -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8110601012601518 泰和新材 募集资金专户 229,880,110.27 - 分行 14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8110601013501518 泰和新材 募集资金专户 201,463.62 - 分行 1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08018800026054 泰和新材 募集资金专户 185,340,028.40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08018800026062 泰和新材 募集资金专户 29,184.94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08018080999230 宁夏芳纶 募集资金专户 16,268.94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39210104009839 泰和新材 募集资金专户 29,264.24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6 合计 1,502,847,797.13 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00.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80.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更项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部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否 24,600.53 24,600.53 0.00 24,612.83 100.05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流动资金 2.年产 3000 吨高性能芳 否 24,800.00 24,800.00 4.48 14,567.74 58.74 - - 不适用 否 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400.53 49,400.53 4.48 39,180.57 79.3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 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民士达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 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民士达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2022 年 12 月 7 日将先期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费用 3,543.31 万元、1,000.02 万 元、4,442.54 万元、5,000.00 万元进行置换,从民士达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民士达一般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日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过 2.5 亿元(含)。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后全权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 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 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021 年 2 月、2021 年 8 月,公司及民士达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签署《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 定存款协议》, 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 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0,013,075.49 元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 12.30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 2、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7,763.2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892.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892.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更项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部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否 47,443.93 47,443.93 47,443.93 47,443.93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流动资金 2.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 否 50,953.00 50,953.00 15,254.71 15,254.71 29.94 - - 不适用 否 纶产业化项目 3.1.2 万吨/年防护用对 否 124,815.00 124,815.00 51,922.09 51,922.09 41.60 - - 不适用 否 位芳纶项目 4.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 否 45,000.00 45,000.00 22,231.48 22,231.48 49.40 - - 不适用 否 集成产业化项目 5.应急救援用间位芳纶 否 29,551.33 29,551.33 11,040.00 11,040.00 37.36 - - 不适用 否 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7,763.26 297,763.26 147,892.22 147,892.22 49.67 / / / /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80,262.85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 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 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2023 年 6 月 5 日将先期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费用 4,866.43 万元、8,428.77 万元进行置换, 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宁夏芳纶一般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8 公司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 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 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的额度同步取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1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办理协定存款业务;2023 年 7 月,公司与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中国光大银行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2021 年版)》;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平安银行单位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02,847,797.13 元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