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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复合材料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7-29  

                                                                                                                临时公告:2023-064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复合材料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复合材料项
目跟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宋西全、迟海平、徐立新、马
千里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概述

    复合材料项目公司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士达纸业”)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民士达先进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士达先进制造”)作为项目运营公司。民士达先进制造现有注册资本为 2,550
万元,其中民士达纸业持股比例为 100%。

    根据民士达纸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全资子公司拟以公开
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公告》,民士达先进制造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 2,450 万元,
拟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挂牌底价根据最近一期评估报告的评
估价值确定,本次增资价格按照挂牌成交价确定。

    针对复合材料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
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参与竞买,出资额 500 万元;根据公司《创新业务跟投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参与决策的人员(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民士达先进制造经营管理团队、拟在民士达先进制造全职、兼职工作,或为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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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先进制造发展进行协同的团队成员拟以烟台智谷伍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参与竞买,出资额 420 万元(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资 210 万元),跟投团队(合伙人)成员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1       宋西全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有限合伙人         70
 2       迟海平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有限合伙人         40
 3       徐立新   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   有限合伙人         20
 4        徐冲              公司纪委书记               有限合伙人         20
 5       马千里              公司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20
 6       姜茂忠              公司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20
 7       顾裕梅             公司总会计师               有限合伙人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210
                           其他团队合计                                   210
                               总计                                       420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参与跟投的人员、智谷伍号合伙人中包括董事长宋西全先生,董事、总
 裁迟海平先生,副董事长徐立新先生,董事、副总裁马千里先生,副总裁姜茂忠
 先生,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智谷伍号均为泰和新材的关联方,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参与复合材料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参与竞
 买,关联董事宋西全、迟海平、徐立新、马千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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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跟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关联方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宋西全               董事长            中国      37282919**********
        迟海平           董事、总裁            中国      37062519**********
        徐立新              副董事长           中国      37020519**********
        马千里          董事、副总裁           中国      37062919**********
        姜茂忠               副总裁            中国      31010719**********
        顾裕梅              总会计师           中国      370602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人员均为泰和新材的关联
 方,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智谷伍号情况

       智谷伍号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万元)

 1      宋西全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有限合伙人          70
 2      迟海平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有限合伙人          40
 3      徐立新   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   有限合伙人          20
 4       徐冲                公司纪委书记             有限合伙人          20
 5      马千里                公司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20
 6      姜茂忠                公司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20
 7      顾裕梅               公司总会计师             有限合伙人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210
                          其他团队合计                                    210
                               总计                                       420

       智谷伍号合伙人包括董事长宋西全先生,董事、总裁迟海平先生,副董事长
 徐立新先生,董事、副总裁马千里先生,副总裁姜茂忠先生,总会计师顾裕梅女
 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智谷伍号为公司的关联方。

       智谷伍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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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烟台民士达先进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松山产业园松山街道办孵化中心 113 室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55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鹏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
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7、民士达先进制造目前尚无实际经营活动。

    8、民士达先进制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跟投方案

    1、跟投对象范围

    该项目跟投对象范围包括:泰和新材班子成员,标的公司经营团队及重要管
理人员,泰和新材参与标的公司项目调研及决策的其他人员,拟在标的公司全职、
兼职工作,或为标的公司发展进行协同的其他核心骨干。

    2、承诺服务期

    参加跟投计划的员工原则上应当承诺继续为公司服务不少于 5 年(以下简称
“承诺服务期”,自员工参加跟投计划之日起算),并将所持标的公司的权益质押
给公司作为履约保证。员工违反承诺提前离职的,其享有的标的公司权益不再保
留,由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权益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主体。

    3、股权来源

    本次跟投的股权来源为标的公司新增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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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跟投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同股同价、同股同权”的原则,除另有约定外,跟投对象在认
缴出资额后,应当按照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标的公司缴纳认缴注册资本。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拟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挂牌底价根据最近
一期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确定,本次增资价格按照挂牌成交价确定,关联各方与
非关联方之间遵循了同股同价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复合材料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无论是生产技术、市场推广还是盈利能力都存
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项目决策者、项目经营团队及重要管理人员等核心骨干
跟投,既可使公司适时进入新领域、做大新增量、实现新发展,同时又可以实现
公司利益与核心骨干的深度绑定,减少公司风险。如果本次智谷伍号通过产权交
易场所公开竞拍获得民士达先进制造股权,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
易价格将通过产权交易场所公开竞拍方式形成,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
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智谷伍号发生关联交易共计 6,6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董事会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参与复
合材料项目的跟投,有利于培育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经营团
队和核心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归属感,实现公司和核心骨干利益的高度绑定,
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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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
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复合材料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泰和新材复合材料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项目跟投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三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合材料项目跟
投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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