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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3-10-28  

                                                         临时公告:2023-080

                                                                     )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1
                                                         临时公告:2023-080

                                                                     )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
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截止 2023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
   2.00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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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公告:2023-080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决议公
告及各议案的相关公告详见 2023 年 10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第 1 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第 2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6:00 前利
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
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
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00 前到场,履行必
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
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人:董
旭海、刘建宁。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3
                                                   临时公告:2023-080

                                                                   )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
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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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公告:2023-080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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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
新材”)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泰和新材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
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
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
  2.00                                                        √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一栏后划“√”;如反对,

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某一议题多选或漏
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3 年 1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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