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是依据国资管 理相关规定、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马 毅 李小平 李双海 2023 年 5 月 1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