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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阿股份: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2023-10-18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3–02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出租房
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稳定的租金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
状况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次公司对外出租房产事项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整体运营效率,与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长沙市开福
区中山路 056 号中山路国货陈列馆 1-6 层总计产权面积 10,389.05 平方米的房产,
及其附属楼 2-4 层建筑面积约 450 平方米的房产,以及配套的空调、电梯、水、
电、消防设备设施等配套设施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限 15 年,总租金
101,717,212 元。同时,公司与承租方签署了《中山路国货陈列馆附属立体停车
设备租赁补充合同》,将立体停车设备按年租金 10 万元出租给承租方。
    公司与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
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承租方: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创业路 159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901
房 004 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龙

                                   -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
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知识产权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文化遗址
保护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
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056 号中山路国货陈列馆 1-6 层总计产权
面积 10,389.05 平方米的房产,及其附属楼 2-4 层建筑面积约 450 平方米的房产,
以及配套的空调、电梯、水、电、消防设备设施等配套设施。
    2、租赁期限:15 年,合同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12 月 31 日止。
    3、租金及支付安排
    (1)租赁价格:该房屋第 1-2 个计租年度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 325 万元/年
(此处的年为计租年度)。第 3-4 个计租年度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 650 万元/年。
从第 5 个计租年度租金标准开始递增,以每 3 个计租年度为一期递增一次,每期
租金在上期租金标准基础上增加 6%。15 年合同总租金 101,717,212 元。
    (2)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62.50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62.50 万元,及 2025 年首季度租金 81.25 万元。后续租金
按季支付,由承租方在上一个季度届满前 7 日(遇节假日顺延)支付下个季度租
金。
    (3)《附属立体停车设备租赁补充合同》约定立体车库年租金 10 万元。租金
每年度支付一次,由承租方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 7 日内支付。
    4、履约保证金为 50 万元,为了确保承租方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及公
司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由湖南文和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承租方各项义务提供
连带担保。
    5、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
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2-
    6、合同生效
    自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租赁资产为公司原友阿婚庆分公司物业。该租赁物业所处位置为五一
商圈以北的中山路,随着长沙城市发展的不断变迁,所属街区的商业环境有了极
大的变化,运营情况不大理想。本次租赁事项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并能实现长
期稳定的收益。公司充分考虑了租赁资产的物业综合条件,并以同区域其他物业
租金标准作为参照依据,对标往年该租赁资产运营情况,经过与承租方友好协商
确定租金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也不会产生同业
竞争问题。

    五、风险提示及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签订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
不能履行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附属
立体停车设备租赁补充合同》;
    2、湖南文和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3、公司总裁办公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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