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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莱生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4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0 日
       3、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339 弄 3 号楼罗莱生活大厦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薛伟成先生
       7、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 15:00 在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
络会议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77,685,60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0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5,702,86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6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982,7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2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982,73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42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982,7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426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79,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5,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77,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0%;反对 5,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79,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5,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77,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0%;反对 5,6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何培英、张涛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