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9-02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3-060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3年9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23年9月1日,公司收到南通罗莱生活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罗莱”)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南通
罗莱提议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罗莱生活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目前,南通罗莱持有公司股份128,202,86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28%。南通罗莱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
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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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八)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九)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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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1.00 √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0 √
办法(修订稿)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3.00 √
的议案
上述提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提案3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
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提案1、2、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
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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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请持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
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罗莱生活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伟
电 话:021-23138999
传 真:021-2313877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ir@luolai.com.cn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罗莱生活大厦
(二)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
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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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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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3
2.投票简称:罗莱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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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
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 法人股东法定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人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
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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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 (本人 ),
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
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提案行使表决权。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的议案
2.00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
3.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及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
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
目,作出投票指示。
3、本委托书的有效限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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