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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6-0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有关材料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其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
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
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湖南博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肖加余:                  周   兰:                 潘传平:




                                                         2023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