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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广东海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 23.90 元/股调整为 23.45
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
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3、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 23.90 元/股调整为 23.45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
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母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毕。
    根据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
本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股票受让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 23.90 元/股调
整为 23.45 元/股。


    三、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的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调整受让价格符合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受让价格相关议案属于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受让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
及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截至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调整受让价格的内容符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受让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