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3-08-08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8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上海普利特 复合材 料股份有 限公司 向特定 对象发行 股票注 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
〔2023〕107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96,084,327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注册申请,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3 年 7 月 2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
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
加至 1,113,516,244 股,并将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不是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本次权益变动
后,在周文先生持股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由 43.93%变动至 40.14%,
被动稀释比例为 3.79%,超过 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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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周文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年8月9日
股票简称 普利特 股票代码 00232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周文 A股 0 被动稀释3.7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其他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中未参与认购公司股份,故在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6,987,270.00 43.93% 446,987,270.00 40.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746,818.00 10.98% 111,746,818.00 1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5,240,452.00 32.95% 335,240,452.00 30.1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是□ 否
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
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
不适用
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不适用
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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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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