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15,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
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申生 殷俊明 程乃胜
2023 年 1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