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独立董事意见2023-06-07
东山精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材
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均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该项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提名、聘任及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袁永峰先生为总经理,单建斌先生为执行
总裁,冒小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旭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23 年 6 月 6 日
(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东山精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章忠 宋利国 高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