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08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昌乐大北农农牧食 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 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参股公司的 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 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大北农”)、 昌乐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乐大北农”)分别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3,000 万元、2,76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为锦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 农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的 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现任董事林孙雄 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以上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立 忠先生、林孙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 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 施。 二、为锦州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锦州大北农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在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用于流动资金 贷款等融资业务,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拟为其该项授信提供不超过 3,000 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 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锦州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10,500 万 元。 北京大佑吉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 46.82%,黑龙江大北农对锦州大北农持 股 100%,因此,锦州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 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 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黑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3】第 1054 号资产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2.75 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黑龙江大北农 53.18%的股权 估值为 17.42 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张立忠先生担任公司副 董事长,林孙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同时,张立忠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并直接持有黑龙江大北农 9.41%股权,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提供担 保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锦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5 日 (3)注册地点:北镇市廖屯镇瓦房村 (4)法定代表人:包兴辉 (5)注册资本: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研发、生产、销售;预混合饲料、饲料 原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批发、零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8)财务指标: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 具的 XYZH/2023CDAA4B007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锦州大北 农资产总额为 22,397.4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335.6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9,061.76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176.09 万元,利润总额为 441.01 万元,净利润 为 316.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9.54%。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锦州大北农资产总额为 24,260.7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5,005.0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9,255.71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004.33 万元,利润总额为 258.59 万元,净利润为 193.9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85%。(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历史沿革及其他:锦州大北农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5 日,主要业务为饲 料生产、销售。经查询,锦州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公告披露日,锦州 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 0 万元,诉讼金额 0 万元,无抵质押情况。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二、为锦州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事项”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 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 准。 三、为葫芦岛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136、2020-150),公司同意为参股公司 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大北农”)向浙江浙银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办理融资金额不超过 9,900 万元的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授信业务已释放部分额度,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 葫芦岛大北农拟继续与浙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葫芦岛大北农持有的 养殖设备和构筑物、母猪向浙银金租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分别不超过 2,100 万元、900 万元,租赁期限分别不超过 4 年、2 年,公司拟继 续为其该项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浙银金租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 内,公司对葫芦岛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11,476.20 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 46.82%, 黑龙江大北农对葫芦岛大北农持股 100%,因此,葫芦岛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 股公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 肇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 黑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3】第 1054 号资产 评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2.75 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 有黑龙江大北农 53.18%股权的估值为 17.42 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张立忠先生担任公司副 董事长,林孙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同时,张立忠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并直接持有黑龙江大北农 9.41%股权,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参股公司葫芦岛大北农提供 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葫芦岛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18 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寺儿卜镇西蜂村 (4)法定代表人:姜德宝 (5)注册资本:2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流通(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加工;种畜禽 生产经营、销售;饲料销售;养猪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8)财务指标: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 具的 XYZH/2023CDAA4B007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葫芦岛大 北农资产总额为 41,383.0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1,395.16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9,987.91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966.66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869.26 万元,净利润为 10,869.2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70%。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葫芦岛大北农资产总额为 35,410.04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7,431.9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7,978.13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498.68 万元,利润总额为-2,009.78 万元,净利润为-2,009.78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49.23%。(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历史沿革及其他:葫芦岛大北农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主要业务 为生猪养殖。经查询,葫芦岛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公告披露日,葫芦 岛大北农对外担保余额 1,440 万元,诉讼金额 0 万元,无抵质押情况。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三、为葫芦岛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 担保事项”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4、交易对方(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8 日 (3)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5)注册地: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 111 号 23 层(自贸试验区内) (6)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5、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养殖设备、构筑物及母猪等作为租赁标的物 (2)融资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 4 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为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 以浙银金租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为昌乐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136、2020-150),公司同意为参股公 司昌乐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乐大北农”)向浙银金租办理融 资金额不超过 9,9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授信业务已释放部分额度,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 昌乐大北农拟继续与浙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昌乐大北农持有的养殖 设备和构筑物向浙银金租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2,760 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 4 年。公司拟继续为其该项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不超过 2,76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浙银金租 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昌乐大北农的累计担保金 额不超过 10,538.62 万元。 北京大佑吉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大佑吉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 46.82%, 黑龙江大北农对昌乐大北农持股 100%,因此,昌乐大北农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 司。基于上述,以上担保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张立忠先生、邱玉文先生、肇 州县正知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肇州县正行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 各自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信用反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根据黑 龙江天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天平评报字【2023】第 1054 号资产评 估报告,黑龙江大北农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2.75 亿元,以上股东合计持有 黑龙江大北农 53.18%股权的估值为 17.42 亿元,具备反担保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张立忠先生担任公司副 董事长,林孙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同时,张立忠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并直接持有黑龙江大北农 9.41%股权,林孙雄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因此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参股公司昌乐大北农提供担 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昌乐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31 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开发区英轩街 3817 号 (4)法定代表人:卓丹 (5)注册资本:14,500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牲畜饲养;粮食收购;种 畜禽经营;种畜禽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 初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机械制造;肥料销售;畜禽粪污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8)财务指标: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 具的 XYZH/2023CDAA4B007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昌乐大北 农资产总额为 21,726.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465.84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260.97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896.34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43.48 万元,净利 润为 1,043.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58%。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昌乐大北农资产总额为 18,604.2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3,945.8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658.40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36.37 万元,利润总额为-2,602.57 万元,净利润为-2,602.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74.96%。(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历史沿革及其他:昌乐大北农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主要业务为 生猪养殖。经查询,昌乐大北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公告披露日,昌乐大北 农对外担保余额 0 万元,诉讼金额 0 万元,无抵质押情况。 (10)具体关联关系说明:详见“四、为昌乐大北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事项”中的“2、关联关系说明”。 4、交易对方(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8 日 (3)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5)注册地: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 111 号 23 层(自贸试验区内) (6)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5、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养殖设备、构筑物等作为租赁标的物 (2)融资金额:不超过 2,760 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过 4 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为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 以浙银金租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六、关联关系及被担保方母公司情况 1、关联自然人 张立忠先生,东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1999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饲料产业黑龙江区、东北三省、山东区负责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大佑吉 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孙雄先生,2003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审计管理部总经理、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以及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黑龙江大北农董事。 2、黑龙江大北农合并财务数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 XYZH/2023CDAA4B003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黑龙江大北农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415,696.94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0,762.28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 144,934.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44,525.71 万元,2022 年度合 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 393,216.36 万元,利润总额为 40,231.58 万元,净利润为 39,993.1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011.1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13%。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黑龙江大北农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382,450.86 万 元,负债总额为 269,016.35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13,434.5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为 113,015.62 万元,2023 年 1-3 月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 90,883.40 万元,利润总额为-12,731.74 万元,净利润为-12,910.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2,910.0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34%。(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83,859.4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1 月 1 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至今累计已发生 类别 金额(万元)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饲 21,381.85 日常关联 分子公司 料、疫苗、猪只、兽药等) 交易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猪 577.63 分子公司 只、玉米等) 黑龙江大北农及其 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 关联担保 61,900.00 分子公司 提供担保 合计 83,859.4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将不超 过 158,265.46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806,375.32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206,199.75 万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为 167,089.91 万元(其中关联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 140,455.19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94%,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担保余额为 1,039,109.84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6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 0 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 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 2,293.20 万元。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农分别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3,000 万元、2,76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各参股公司 经营发展所必要,同时各参股公司母公司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 提供信用担保及股权质押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各参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参股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目前各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 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 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相 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锦州大北农、葫芦岛大北农、昌乐大北农分别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担 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张立忠先生、林孙雄先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回避表决,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 联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