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需要,体现出公司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
认真审阅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我们认为邵丽君女士先生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邵丽君女士的任职资格、
本次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增补邵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臧日宏、谯仕彦、岳彦芳、冯玉军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