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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7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定,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嘉欣丝绸广场22楼会议室。
    7.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14:00—16:30时
    2. 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嘉欣丝绸广场21楼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12月19日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并请提前30分钟到场履行必
要的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078789
    传真号码:0573-82084568
    联 系 人:郑晓     李超凡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
    邮政编码:314033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4”,投票简称为“嘉欣
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
                               持股数(股)
  (深市A股)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
 4.00                                                  √
          议案》

说明:1.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
格内填上“√”;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
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
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
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