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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克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
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38,340,908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0.07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4,433,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05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3,907,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234%。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907,66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02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3,907,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02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
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34,307,534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8.3077%;反对 4,033,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2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19,874,1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293%;反对 4,033,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70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38,270,258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704%;反对 5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23,836,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5%;反对 5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9%;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37,0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045%;反对 59,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9%;
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456%。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琳、杭宇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