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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达: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7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广联达信
息大厦 101 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264 人,代表股份 763,103,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0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6 人,
代表股份 531,266,2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5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248 人,代表股份 231,836,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451%。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263
人,代表股份 497,012,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9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758,956,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66%;反对 1,636,58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5%;弃权 2,509,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9%。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492,865,8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57%;反对 1,636,581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3%;弃权 2,509,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志勇律师、张龙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