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长对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2023-06-1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延长对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期限暨关联
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延长对棕榈盛城投资有限
公司的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对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项目开发、
运营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公司要求被担保对象
对公司提供相应的质押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继续对盛城投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32,433.30 万元,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金全、曾燕、胡志勇、李启明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