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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3年5月修订)2023-06-1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营管理层议事、决策规则及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层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管理层为解决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活动重大事项及问题,由总经理召集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决策科学、合理顺利推进经营管理工
作专项会议。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坚持以下议事原则:
    (一)依法议事、流程规范;
    (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三)高效运行、有效监督。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
    (一) 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担保授信计划、投资计划、
融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
    (二) 审议投资方案;
    (三) 决定年度预算、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案;
    (四) 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五) 审议分支机构设立、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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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审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或
部门规章;
    (七) 审议涉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散、变更公司形
式、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兼并重组等事项;
    (八) 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 审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十)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一)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 审议公司会计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事项;
    (十三) 审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重大调整;
    (十四) 确定公司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质量事故、重大法律
纠纷等风险管理内部意见;
    (十五) 选聘、任免、调整及考核总部职能部门总监/副总监
(不含专业总/副总监)、区域总经理/副总经理;
    (十六) 选聘、调整及考核控股和参股公司的委派股东代
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七) 选聘、调整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十八) 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十九) 审议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增资、出售股权、转让、注销等);
    (二十) 审议单个资产交易额为 50 万元以上的交易事项;
    (二十一) 审议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二十二) 审议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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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 审议批准单个合同或同一项目多个合同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日
常经营合同;
    (二十四) 审议批准公司单笔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
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5%以上的贷款和资产抵质
押;
    (二十五) 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含委托贷款);
    (二十六) 审议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二十七)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二十八) 审议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事项;
    (二十九) 审议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外关联交易;
    (三十) 决定单项 50 万元以上的外部服务、非生产性采购
事项;
    (三十一) 决定重大资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损
失、盘点损失、坏账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等在 50 万元以上的资
产损失;
    (三十二) 决定月度资金计划;
    (三十三) 决定超月度、超年度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十四) 审议对外捐赠、赞助支出;
    (三十五)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或者其他公
司认为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总部办公
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会议的筹备、议题
收集、组织召开、会议记录、纪要编发及会议材料的保管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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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工作。
    第六条 上会议题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提报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立项审批。


                      第四章 议事规定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按需召开。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如总经理因故
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总经理代为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应
按会议安排准时出席,确因公务需要或个人紧急情况不能出席
时,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公司各业务部门、
相关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据工作需要参加。


                       第五章 召开程序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议题,经分管
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议题审批通过后需提交与议题相关汇
报材料至总部办公室,由总部办公室提前发送至各参会人员。
    第十一条 凡需上会的议题,议题责任部门需在办公会召开
前 2 个工作日完成提交工作。凡未作充分准备的事项、临时提议
没有上报的事项,一般不列入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相关议题负责人汇报,与会
人员对上会议题逐项研究、充分讨论并表达明确意见。总经理
末位发表意见并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后作出决议。对经会
议讨论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总经理有权决定暂缓再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包括同意、暂缓和不同意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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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暂缓的议题,由议题责任部门完善相
关材料,择日重新提请上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否决的议题,议
题责任部门应停止跟进工作,必要时可择日重新提请上会。


                     第六章 决策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应形成纪要,经公司总经理审
批后存档。纪要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
列席人员、会议讨论事项和决议等。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议题,由议题责任部门贯彻
执行。对已完成决策的议题,后续如遇重大情势变化导致无法
执行或者继续执行将对公司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的,议题责任部
门应及时重新安排上会决策。
    第十六条 会议纪要议题内容需与上会讨论的议题内容一
致,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议题。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及有关材料、会议讨论情况为
公司核心机密,任何人员不得泄露。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修订及
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原《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自本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注:本规则所列议事事项的定义按《公司章程》中的定
          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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