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19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3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
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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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就 17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
可解锁 2871000 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
公司董事魏亮、马宝亮、边同乐、刘飞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3、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 1 名已离职已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同意
公司将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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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
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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