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3-12-0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经审阅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
彭玉平先生、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候选人声明,
并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
2、推选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彭
玉平先生、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
彭玉平先生、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
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刘鹏达先生、魏亮先
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彭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涌 李馨子 阎丽明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