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3-12-2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龙星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任职资
格等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二、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能力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三、同意聘任魏亮先生担任总经理;聘任杨津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聘任马宝亮先生、边同乐先生、刘成友先生、孟奎先生、彭玉平先生、马
维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李馨子 阎丽明 魏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