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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菲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在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影响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张汉斌     陈俊发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