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关于合肥建投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说明及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10-21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10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建投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说明
及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99)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
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0,035,22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921943%,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肥建投持有公司股份 162,890,82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今日收到合肥建投出具的《关于所持欧菲光股份变动的情况说明及承
诺》,就本次减持行为说明并承诺如下:
一、 合肥建投所持公司股份来源
2021 年 8 月,合肥建投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92,926,045 股,认购
价格为 6.22 元/股,认购总金额 12 亿元。按照相关规定,股票锁定期为 6 个月,
合肥建投自愿将锁定期延长至 18 个月,上述股票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解禁。
本次减持行为发生前,合肥建投持有公司股份 192,926,045 股,全部为上述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得。
二、 关于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合肥建投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蔡荣军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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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一) 减持背景
本次减持乃基于合肥建投自身资金统筹及业务发展需要。
(二) 本次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017 年 5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减持新规”),其中第八条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
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
予以备案。
2020 年 2 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
定,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本办
法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不适用《 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鉴于合肥建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 2021 年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的新股
所得,根据上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 2 月 14 日修订)第七
十五条的规定,不适用减持新规有关规定,故无需进行减持预披露。
四、 合肥建投承诺
作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合肥建投高度认同欧菲光的经营及发展理念,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合肥建投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
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合肥建投
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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