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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龙管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29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3-070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15 起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3:00 止,其

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提案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详见 2023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专项报告或公告。

    注: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2 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三)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

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

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

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2 楼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

自理。

    5、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骞、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表决票》格式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回执》格式详见附件

四。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青龙管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持 股 数 (股):                             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1 日

 授权代理人姓名:                              证件号码: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议案和各子议案均进行了表决,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议案视为

 与总议案表达了相同的表决意见。

        2、参会但未提交的表决票,其各项数据均不计入统计结果。

        3、股东代表须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中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更改授权委托表决意见的

 行为无效。

                                                 投票人签字:

                                                                2023 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现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出席宁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

 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提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

 反对或弃权,本人对其做出的表决意见均予以认可。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按弃权处理。
              2、如对总提案和具体提案均进行了选择,以总提案授权指示为准。
              3、单位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          年      月      日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回     执



    截止202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                   持

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