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3-06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日期:202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坚先生
4、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 205 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 558 号)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上午 10:00 时在行政楼 205 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 558
号)采取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 2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282950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32.0636%(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下同)。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265867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30.1278%;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 17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7082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358%。
2、通过网络和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在任董监高以外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18170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59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博爱星(南
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82950060 股。同意 27053921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38%;反对:12410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86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
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760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2.0357%;反对 12410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86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82950060 股。同意 27053921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38%;反对:12410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862%;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
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760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2.0357%;反对 12410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862%;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82950060 股。同意 27053921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38%;反对:12410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86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
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760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2.0357%;反对 12410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8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82950060 股。同意 26959411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798%;反对:13226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746%;弃权: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
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8150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1.7017%;反对 13226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6746%;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457%。
5、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82950060 股。同意 26919251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78%;反对:13757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8621%;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
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4134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1.5598%;反对 13757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8621%;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82950060 股。同意 26972331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54%;反对:13226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674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
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944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1.7474%;反对 13226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67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盖章签字页;
2、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