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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6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2023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 1181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4.00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5.00
            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
关公告。
    2、上述第 1、4、5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按照
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 1181 号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向峰
    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0571-63102488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邮编:311400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8,投票简称:金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
开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
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 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
2.00
         案》
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4.00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
5.00
         章程>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

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

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

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