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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1 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9人,代表股份1,075,512,38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2,169,016,313股,即总股本
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720,190股。下同)的
49.585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22人,代表股份18,912,17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8719%。
    其中,出席 本次股 东 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 东 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7 人,代表股 份
1,056,600,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713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18,912,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87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部分董事、监事奖金发放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5,286,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02%;
反对207,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93%;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5%。关联股东陈杨思嘉、朱炜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且
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3,70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699,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758%;反对207,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962%;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999,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3%;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329,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399,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2890%;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693%;弃权3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74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999,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3%;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329,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5,301,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04%;
反对205,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91%;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70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863%;反对205,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856%;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5,299,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02%;
反对185,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2%;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699,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758%;反对185,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799%;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999,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3%;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329,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399,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2890%;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693%;弃权3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74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999,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3%;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329,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399,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2890%;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693%;弃权3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74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999,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3%;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329,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999,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3%;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329,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4,999,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23%;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329,4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42,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888%;反对
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72%;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40%。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
强、朱炜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回避表
决的股份总数为1,056,558,958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70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863%;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693%;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8,911,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564%;
反对16,57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410%;弃权27,3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2.2186%;反对16,574,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7.6371%;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5,301,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04%;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70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863%;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693%;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8,913,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566%;
反对16,57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409%;弃权27,3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2.2292%;反对16,572,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7.6265%;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4,057,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349%;
反对11,449,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646%;弃权5,3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457,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9.4299%;反对11,449,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60.5421%;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4,057,2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349%;
反对11,427,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625%;弃权27,3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457,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9.4299%;反对11,427,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60.4258%;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7、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5,301,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04%;
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70%;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70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863%;反对183,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9693%;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董一平、郑乃容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