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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谢建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比例由5.944193%下降至4.999998%,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谢建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共20,543,200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4.999998%。

    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                  (%)
                       2023 年 1 月 3 日至
                                              3.79      13,599,800      0.625066
                         2023 年 1 月 9 日
             集中竞价
谢建强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交易                           3.90       5,227,800      0.240277
                        2023 年 5 月 29 日
                         2023 年 6 月 6 日    4.05       1,715,600      0.078851
合计             -              -               -       20,543,200      0.944195
   (说明:本公告中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均为四舍五
入导致。)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08,786,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详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9,329,985 5.944193 108,786,785 4.999998
   谢建强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32,332,496 1.486048 11,789,296 0.541853
                高管锁定股      96,997,489 4.458145 96,997,489 4.458145
     谢建强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本次权益变动后,谢建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

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