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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概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6,720,190 股进行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公司 2023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75,736,503 股变

更为 2,169,016,31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175,736,503 元变更为人民币

2,169,016,313 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

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现场

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期间:2023 年 10 月 28 日起 45 日内,每个工作日 9:00-11:30,13:00-17:00

    2、 申报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1 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3、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邮件标题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