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21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
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
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飞、白晓明、刘东洋,独立董事林金桐、
杨友隽、吴士敏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拟提名沈小平先生、白晓明先生、陈当邗先生、王先革先生、郭红彪先生、陆
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的
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拟提名吴士敏先生、杨友隽先生、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需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
对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因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议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日期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小平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1 年至 1984 年,在浙江舟山某部服役;
1984 年 1 月至 1987 年 11 月,任吴江市委党校普通职员;1987 年 12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从
事个体经营;1992 年 1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湖州南方通信电缆厂销售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吴江盛信电缆厂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
长;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2022 年 6 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1 年 10 月至今,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 4 月至今,兼任苏州通鼎房地产
有限公司监事;2006 年 6 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1 月至今,兼任苏州鼎宇材料技术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兼任江苏吴江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兼任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还兼任吴
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商会
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小平先生持有公司 55,994,172 股股份,沈小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
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沈小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明先生,1986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本公司
光纤事业部生产部副主任、副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
助理;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
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白晓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白晓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当邗先生,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5 月,历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当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当邗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陈当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当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先革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
在沈阳电缆厂任主任工程师,2005 年 1 月至 2010 年 5 月在沈阳沈缆四环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任总工程师,2010 年 6 月至 2017 年 1 月在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铁岭天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在
本公司特种电缆事业部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先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先革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王先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先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红彪先生,1983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通信工程师。2009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射
频电缆事业部历任质量部技术员、质量部主管、质量部经理、射频电缆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红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红彪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郭红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红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凯先生,198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本公司投
资与证券部文员;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陆凯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同
时还兼任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陆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陆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陆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资格。
吴士敏先生,195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2 年
2 月至 1987 年 1 月,任南京军区某部任职;1987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在上海电缆研究所
(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行业工作室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 年 1 月
至 2018 年 10 月,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信息中心(信息会展中心)副主任;2001 年 12 月至
今,历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4 年至今,兼任全
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委员、技术小组(TG1)成员;2019 年至今,
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绕组线分标委(SAC/TC213/SC1)委员;2017 年至今,
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委员。现同时兼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士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士敏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吴士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士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友隽先生,1964 年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丰县煤
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
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
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友隽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杨友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
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友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涌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法学博士。1986 年毕
业于江苏省盐城中学,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1990 年毕业后,在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政府
部门工作。1993 年至 1996 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硕士。1996 年至 1999 年在中国
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 年毕业留校教书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学会副会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王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王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