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八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更新 ........................................................................ 4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4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5 四、发行人的设立....................................................................................................... 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5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6 八、发行人的业务....................................................................................................... 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8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5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9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9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9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35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9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0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40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0 二十一、结论意见..................................................................................................... 42 第二部分《问询函》回复更新 ................................................................................ 43 一、《问询函》问题 3............................................................................................... 43 二、《问询函》问题 4............................................................................................... 54 三、《问询函》问题 6............................................................................................... 59 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65 附件二: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80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境内新增专利............................................... 104 4-1-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国浩京证字[2023]第 0447 号 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协鑫集成”)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 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 意见书》”)、《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以及《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书(四)》”)。 为反映协鑫集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补充 事项期间”)及/或《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有关法律方面的重大事项变动情况,本所经办律师在对协鑫集成 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进一步查证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充法 律意见书(四)》的补充,并构成《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为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涉及内容,以《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为准。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就各相关问题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本所经办律 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履行了特别注意义务;就各相关问题中所涉及的财务与会 计等非法律事项,本所经办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履行了一般注意义务。除 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术语和定义与《律师工 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使用的简 称、术语和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及声明的 事项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协鑫集成本次发行必备的法律 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协鑫集成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4-1-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一部分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更新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和授权情况 未发生变化。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作 出的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仍在有效期内。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 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其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1873021H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 舒桦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26 日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585,031.6427 万元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依法设立,且其股票已于深交所上市 发行人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已于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 简称“协鑫集成”,股票代码“002506”。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发行人系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4-1-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是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 形,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的设立事宜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论述,根据发 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不存在需要更新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发行人的设立程序和方式符合当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在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 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协鑫集团, 未发生变化。 (二)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4-1-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仍为朱共山先 生,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 用账户前 N 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一 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营口其印 377,000,000 6.44% 协鑫集团 466,030,304 7.97% 协鑫建设 520,000,000 8.89% 合计 1,363,030,304 23.30%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协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朱共山先生。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就第五次注销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事项导致的股权变动,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办理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 人备案总股本为 585,031.64 万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均履 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历次股本变动合法、有效。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 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未 发生变化。 4-1-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三)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发行人为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其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 结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及境内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资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 司就主营业务取得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资质证书名称 资质等级/类型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号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业企业 2022.12.18- 1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资质证书》 2023.12.3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江苏省住房和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 城乡建设厅 2 《工程设计资 2022.10.24- 质 质证书》 2023.12.31 3 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乙级资质 协鑫绿能 《承装(修、 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 国家能源局江 2023.08.13- 4 试)电力设施 承试类三级 苏监督办公室 2029.08.12 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 江苏省住房和 2021.02.10- 5 建筑施工 可证》 城乡建设厅 2024.02.09 《海关报关单 2018.05.30- 6 位注册登记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金陵海关 长期 书》 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 《检验检测机 用的数据和结果。资质认定 江苏省市场监 2019.02.22- 7 协鑫(苏 构资质认定证 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 督管理局 2025.02.19 州)能源 书》 证。 检测技术 中国合格评定 有限公司 《实验室认可 可承接与并网光伏系统/光伏 2019.07.03- 8 国家认可委员 证书》 组件相关的检测 2025.07.02 会 4-1-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持有实际开展的主营业 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经营资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经营资质 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被撤销或者吊销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境外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共计 13 家境 外下属子公司,详见附件二。 根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主要境外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开 展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发行 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持有其实际开展的主营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经营资质,且 该等经营资质合法有效;根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主要境 外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提供的资 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审阅、核查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和定期报告等,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协鑫集团,实际控制 人为朱共山先生。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持股比例 4-1-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协鑫建设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8.89% 营口其印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7.34%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01% 有限公司 3、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和主体,主要包括家族信托及其下属企业(主要包含协鑫科 技及其下属企业、协鑫新能源及其下属企业、协鑫能科及其下属企业)、 Golden Concord Holdings Limited 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等,详见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报告期内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曾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关联关系 朱共山 董事 朱钰峰 董事长,董事 孙玮 董事 舒桦 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马君健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强 董事 程博 独立董事 张利军 独立董事 霍佳震 独立董事 梁文章 监事会主席,监事 戴梦阳 监事 孙国亮 职工监事 方建才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生育新 过去 12 个月曾任发行人董事 刘福 过去 12 个月曾任发行人董事 1 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报告期”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下同。 4-1-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姓名 关联关系 沈承勇 过去 12 个月曾任发行人董事 胡泽淼 过去 12 个月曾任发行人董事 任建标 过去 12 个月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顾增才 过去 12 个月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5、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处 置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 序号 公司名称 处置方式 1 协一商业保理(苏州)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2023 年转让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或者控制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 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五、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上层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发 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9、第 7、8 类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4-1-1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0、其他关联方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 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2020 年审计报告》《2021 年审计报告》《2022 年审计报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关联方 采购内容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1-6 月 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协鑫 餐饮服务 18.45 16.99 22.72 - 香格里拉酒店 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 捐赠款 - - 30.00 -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服务 113.55 - 1.38 -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服务 50.00 - 2.36 江苏鑫财云信息科技有限公 咨询费 188.68 94.34 94.34 - 司 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 咨询服务 25.85 114.96 31.46 90.24 限公司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 运维费 209.56 339.55 - - 限公司 工程物资及 苏州智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52.21 - - 设备 武汉协鑫新能源电力设计有 采购商品 26.28 61.95 - - 限公司 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采购硅片 17,853.31 - - - 浙江协鑫售电有限公司 招标服务 20.00 - - - 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 9.81 - - - 固定资产采 协鑫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0.50 - - - 购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大额关联采购主要为向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4-1-1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采购硅片。前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具备合理 性;同时,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月 阜宁协鑫光伏科技有 电费收入 6.30 11.47 15.82 21.24 限公司 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 水电费用 - 2.04 - - 份有限公司 GCL&PTS INTERNATIONAL 组件销售 - - 326.12 - PTE. LTD. 广西协鑫中马分布式 服务费 - 22.17 5.66 - 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 组件销售 - 46.45 38.22 - 司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 服务费 - - 3.77 - 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协鑫新能源电力 服务费 - - 12.26 - 有限公司 山东万海电力有限公 系统集成包 464.47 393.71 - - 司 武汉协鑫新能源电力 销售组件 - 77.38 - - 设计有限公司 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 建安收入 - 1,261.50 - - 限公司 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 系统集成包 2,106.03 - - - 限公司 高唐鑫旺光伏发电有 系统集成包 593.16 - - - 限公司 毕节协鑫能源科技有 变压器销售 21.24 - - - 限公司 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 PVT 热电联产 38.94 - - - 有限公司 系统销售 南京协鑫新能源动力 组件销售 16.34 - - -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芮城县协鑫光伏电力 组件销售 6.50 - - - 有限公司 句容协鑫光伏科技有 代收电费 11.72 - - - 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公司向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关联销售为该公 4-1-1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司 8.169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 3、关联担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为非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1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10,000.00 2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13,000.00 3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4,500.00 4 营口其印、阜宁集成、合肥新能源 句容集成 3,200.00 5 营口其印、阜宁集成、合肥新能源 句容集成 4,800.00 6 协鑫集团 徐州鑫宇 7,200.00 7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8,000.00 8 协鑫集团、苏州集成 徐州鑫宇 5,500.00 9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5,600.00 10 协鑫集团 苏州集成 2,896.00 11 协鑫集团 苏州集成 1,800.00 12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5,000.00 13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5,000.00 14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2,901.00 15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3,080.00 16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000.00 17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66.89 18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833.11 19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517.52 20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2,986.96 21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500.00 22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3,000.00 23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485.46 24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214.46 25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295.60 26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9,905.00 4-1-1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2 年度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协鑫集团、营口其印、朱共山、徐州鑫宇、合肥 1 协鑫集成 10,000.00 新能源 2 协鑫集团,朱共山、徐州鑫宇 协鑫集成 14,000.00 3 协鑫集团、张家港集成 协鑫集成 17,500.00 4 协鑫集团 徐州鑫宇 7,200.00 5 协鑫集团、苏州集成 徐州鑫宇 5,500.00 6 营口其印、阜宁集成、合肥新能源 句容协鑫 1,500.00 7 营口其印、阜宁集成、合肥新能源 句容协鑫 3,200.00 8 句容市东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句容协鑫 3,200.00 9 营口其印、阜宁集成、合肥新能源 句容协鑫 4,800.00 10 句容市东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句容协鑫 4,800.00 11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7,000.00 12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8,425.00 13 协鑫集团 合肥新能源 14,150.00 2021 年度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协鑫集团、张家港集成、徐州半导体、协鑫光电 1 协鑫集成 3,000.00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协鑫集团、张家港集成、徐州半导体、协鑫光电 2 协鑫集成 3,000.00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协鑫集团、张家港集成、徐州半导体、协鑫光电 3 协鑫集成 1,000.00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协鑫集团、张家港集成、徐州半导体、协鑫光电 4 协鑫集成 3,500.00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协鑫集团、张家港集成、徐州半导体、协鑫光电 5 协鑫集成 2,500.00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6 营口其印、协鑫集团、朱共山 协鑫集成 13,000.00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协鑫集团、朱共山、徐 7 协鑫集成 3,500.00 州鑫宇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协鑫集团、朱共山、徐 8 协鑫集成 6,490.00 州鑫宇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协鑫集团、朱共山、徐 9 协鑫集成 6,000.00 州鑫宇 2020 年度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1 协鑫集团、营口其印 协鑫集成 29,300.00 2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3,000.00 3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3,000.00 4-1-1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4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1,000.00 5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3,500.00 6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2,500.00 7 协鑫集团 协鑫集成 15,000.00 8 营口其印 协鑫集成 15,000.00 9 朱共山 协鑫集成 15,000.00 10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3,000.00 11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3,000.00 12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3,000.00 13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1,071.00 14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1,000.00 15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1,000.00 16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1,000.00 17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徐州鑫宇、朱共山 协鑫集成 466.00 18 徐州鑫宇 协鑫集成 25,000.00 4、关联租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关联方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徐州同鑫光电科技 房屋建筑物 - - 7.20 30.06 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鑫晶半导体科 房屋建筑物 - - - 398.90 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苏州协鑫工业应用 房屋建筑物 438.44 430.29 1,365.61 1,354.65 研究院有限公司 GCL New Energy 房屋建筑物 2.09 4.18 42.83 43.17 Inc. 江苏协鑫能源系统 房屋建筑物 227.57 596.33 596.33 596.33 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睿颖管理咨询 房屋建筑物 56.66 84.99 - - 有限公司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存在向 4-1-1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 无 2022 年度 拆入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协鑫集团 4,500.00 2022 年 6 月 28 日 2022 年 9 月 28 日 智悦控股有限公司 4,591.30 2022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2022 年 5 月 17 日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36,000.00 2022 年 9 月 28 日 无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500.00 2022 年 6 月 29 日 无 协鑫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1,056.80 2022 年 9 月 9 日 无 2021 年度 拆入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协鑫建设 3,000.00 2021 年 02 月 25 日 2021 年 3 月 17 日 协鑫建设 1,000.00 2021 年 06 月 03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协鑫建设 1,000.00 2021 年 06 月 03 日 2022 年 4 月 27 日 协鑫建设 3,000.00 2021 年 08 月 12 日 2022 年 4 月 27 日 协鑫建设 5,000.00 2021 年 08 月 16 日 2021 年 8 月 18 日 协鑫集团 3,000.0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4 月 27 日 协鑫集团 3,000.0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4 月 28 日 协鑫集团 1,100.0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4 月 28 日 协鑫集团 5,000.0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 协鑫集团 6,977.24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 协鑫集团 7,202.76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6 月 24 日 协鑫集团 3,720.0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9 月 28 日 南京鑫能阳光产业投资基金 3,000.00 2021 年 08 月 06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企业(有限合伙) 2020 年度 拆入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协鑫建设 1,100.00 2020 年 08 月 17 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 协鑫建设 3,000.00 2020 年 09 月 25 日 2020 年 9 月 28 日 协鑫建设 500.00 2020 年 09 月 28 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 协鑫建设 4,600.00 2020 年 09 月 29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协鑫建设 7,200.00 2020 年 10 月 09 日 2020 年 10 月 10 日 4-1-1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协鑫建设 1,893.00 2020 年 09 月 30 日 2021 年 1 月 11 日 协鑫建设 1,500.00 2020 年 10 月 28 日 2021 年 1 月 11 日 协鑫集团 3,000.00 2020 年 02 月 03 日 2021 年 1 月 8 日 协鑫集团 15,000.00 2020 年 02 月 17 日 2020 年 2 月 20 日 协鑫集团 1,000.00 2020 年 03 月 13 日 2021 年 1 月 8 日 协鑫集团 1,607.00 2020 年 11 月 24 日 2021 年 1 月 11 日 协鑫集团 500.00 2020 年 11 月 24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 协鑫集团 1,978.01 2020 年 11 月 24 日 2022 年 4 月 27 日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账款余额为: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23 年 6 项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12 月 31 12 月 31 月 30 日 日 日 日 应收账款 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8.81 78.81 78.81 78.81 应收账款 新疆协鑫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3.90 3.90 3.90 - 应收账款 北京京粮协鑫科技有限公司 - - - 29.95 GCL&PTS INTERNATIONAL 应收账款 - - 317.38 - PTE. LTD. 应收账款 山东万海电力有限公司 138.99 434.45 - - 应收账款 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687.57 687.57 - - 应收账款 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236.33 - - - 应收账款 高唐鑫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665.54 - - - 应收账款 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80.59 - - - 预付款项 江苏开鑫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200.00 - 预付款项 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5.00 - - 预付款项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 - 35.57 - - 预付款项 阜宁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21.00 - - - 应收票据 阜宁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 3.78 其他应收 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4 5.04 5.04 款 4-1-1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其他应收 阜宁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19 1.18 0.98 2.00 款 其他应收 江苏开鑫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 - 200.00 款 其他应收 钦州鑫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 - 247.92 款 其他应收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 80.00 2.50 - - 款 其他应收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2.04 款 其他应收 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3,783.22 - - - 款 其他应收 协鑫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150.05 - - - 款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项目名称 关联方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深圳协鑫智慧能源有限 应付账款 3.48 3.48 3.48 3.48 公司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 应付账款 - - 3,291.38 9,516.13 源有限公司 保利协鑫(句容)新能 应付账款 - - 15,964.55 19,074.19 源有限公司 协鑫太阳能电力(苏 应付账款 - - 10,644.23 10,893.32 州)有限公司 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 应付账款 - - 1.15 1.15 公司 武汉协鑫新能源电力设 应付账款 66.20 62.75 5.60 5.60 计有限公司 徐州协鑫光电科技有限 应付账款 3.47 3.47 3.47 3.47 公司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 应付账款 36.64 36.64 36.64 - 公司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 应付账款 296.08 230.86 - - 技有限公司 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 合同负债 - - - 18.75 公司 兰溪金瑞太阳能发电有 合同负债 - - - 44.95 限公司 钦州鑫奥光伏电力有限 合同负债 - - - 3,972.61 公司 石能平山光伏电力开发 合同负债 43.12 - - - 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 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 - - 4,000.00 5,393.00 款 公司 其他应付 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 - - 69.91 69.91 4-1-1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款 公司 其他应付 徐州协鑫光电科技有限 - - 1,188.42 1,188.42 款 公司 其他应付 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 - 1,035.03 1,040.53 1,789.48 款 院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 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 142.34 194.74 164.59 162.39 款 询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 146.66 146.66 146.66 146.66 款 司 其他应付 上海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1.12 1.12 1.12 1.12 款 其他应付 GCL New Energy Inc. 0.36 - 105.20 68.51 款 其他应付 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 50.63 45.23 45.23 66.23 款 公司 其他应付 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 870.70 1,588.70 1,039.63 472.75 款 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 协鑫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726.80 1,056.80 - 300.00 款 其他应付 南京鑫能阳光产业投资 1,200.00 2,200.00 3,000.00 - 款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应付 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 2.93 0.40 - - 款 协鑫香格里拉酒店 其他应付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 - 31,978.01 8,085.01 款 其他应付 上海睿颖管理咨询有限 29.75 59.50 - - 款 公司 其他应付 苏州智电节能科技有限 5.90 5.90 - - 款 公司 其他应付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 - 10.10 - - 款 技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 - 500.00 - - 款 公司 长期应付 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 - - - 41,130.69 款 有限公司 长期应付 协鑫科技(苏州)有限 42,247.01 36,749.59 - - 款 公司 一年内到 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 期的非流 - - - 3,827.33 有限公司 动负债 一年内到 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 期的非流 - 2,059.29 1,242.04 - 院有限公司 动负债 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 租赁负债 - 2,395.86 5,377.37 - 院有限公司 (三)未来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在公司未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4-1-1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易的措施方面无变化。 (四)同业竞争的情形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在同业竞争方面无变化。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发行人的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内 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上述关联交易公允, 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 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前述两方的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 竞争事项出具的承诺函之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承诺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合计对外投资公司 108 家,其中下属子公司 81 家(含境外下属子公司 13 家),参股公司 27 家(含境外参股公司 3 家),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 件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境内下属子公司 均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根据境外律师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的主要 境外下属子公司均依照当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二)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1、自有土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未发生变化。 2、自有房屋 4-1-2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拥有的用于主营业务的房屋权属情况未发生变化。 3、租赁房屋 (1)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租赁房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协鑫集成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用于主营业务的房屋租赁协议共计 3 份,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 序 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 用途 租赁期限 权属证号 号 备案 (㎡) 合肥东轩建 合肥循环经济 合肥新 294,99 1 设发展有限 示范园石池路 生产 - - 否 能源 4.4 公司 北侧 西藏拉萨市金 拉萨经济开 协鑫能 珠西路 158 号 拉私房权证 发区东恒商 源技术 2022.08.01- 2 阳光新城 4 栋 95.08 办公 20160 字第 否 务咨询有限 有限公 2023.07.31 3 单元 1 层 2 36861 号 公司 司 号 苏(2019)苏 苏州协鑫工 中国苏州工业 集成工 2023.03.01- 州工业园区不 3 业应用研究 园区新庆路 28 5,810 办公 否 研院 2023.12.31 动产权 院有限公司 号 0000084 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就上述第 1 项租赁房屋, 该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仍在办理中;就上述第 2-3 项租赁的房 屋,出租人尚未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持续正常 使用该等租赁物业,该等瑕疵未对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因此与出租方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 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 (2)发行人重要境外下属子公司的租赁房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境外下属子公司 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序 面积 用 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座落 租赁期限 年租金 号 (㎡) 途 备案 4-1-2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9-2, Mitsubish 协鑫集 Otemachi, 办 2021.10.01- 19,688,40 1 i Estate 376.86 否 成日本 Chiyoda-ku, 公 2025.09.30 0 日元 Co., Ltd Tokyo 111 GCL Deerwood New 协鑫集 办 2022.01.01- 6,000 美 2 Road,#200, - 是 Energy, 成美国 公 长期 元 San Ramon, Inc CA 94583 Level6, Wing B,Two Horizon CE Center,Golf Serviced 协鑫集 Course 办 2022.09.19- 3,599,988 3 - 否 Offices 成印度 Road, DLF 公 2024.09.19 卢比 Pvt.Ltd 5,Sector 43 Gurgaon 122002,Har yana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境外下属子公司的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关系合法、 真实、有效,符合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且与出租方不存在纠纷情形。 (三)知识产权 1、专利 (1)自有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合计新增 45 项境内专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境外专利未发生变化。 (2)授权使用的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被授权使用的专利未发生变化。 (3)专利权转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专利权转让情况如下: 4-1-2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转让人 受让人 号 一种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1 ZL201510770477.2 发明 片串及其制备方法 句容协鑫 合肥新能源 2 一种光伏组件用焊带 ZL201710233817.7 发明 2023 年 2 月 7 日,句容协鑫与合肥新能源签订《专利转让协议》,句容协 鑫将上表中专利全部权益转让予合肥新能源。上述专利转让事项均已办理登记 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 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境内新增持有的专利合法有 效,不存在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除上述情况 外,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取得的专利不存在其他变更。 2、注册商标 (1)自有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除发行人 拥有的 3 项境内注册商标到期不再续展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其他 境内注册商标未发生变化,3 项到期不再续展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编 商标注 商标注 注册国家 国际 商标名称 注册日期 有效期 号 册人 册号 /地区 分类 超日太 1 2013-04-07 10 年 9662125 中国 19 阳 超日太 2 2013-06-07 10 年 9662119 中国 19 阳 超日太 3 2013-06-21 10 年 9662105 中国 19 阳 (2)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被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未发生变化。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持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4-1-2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四)主要财产的权利限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主要财产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如下: 1、主要不动产存在的权利限制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所持不动产新增权利受限情况 如下: 序 权利 权利性 他项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号 人 质 权利 土地面积: 苏(2021)阜 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 阜宁 27,628.49 工业 1 宁县不动产权 锦仁居委会一、四 出让 抵押 集成 建筑面积: 用地 第 0140592 号 组,骥超居委会二组 13,087.79 2、主要设备存在的权利限制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动产权利受限情况如 下: 序 担保 被担 担保 主合同金额 主债权期 登记到期 担保权人 登记编号 号 方 保方 方式 (元) 限 日 常州捷佳创精 2022.08.08 217573150 设备 1 密机械有限公 48,950,000.00 - 2029.02.15 027112681 抵押 苏州 苏州 司 2025.08.08 61 集成 集成 深圳市捷佳伟 2022.08.08 217575720 设备 2 创新能源装备 63,850,000.00 - 2029.02.15 027112975 抵押 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08 97 2023.05.11 23102185 阜宁 阜宁 厦门星原融资 设备 3 31.291,465,16 - 2026.05.07 00289724 集成 集成 租赁有限公司 抵押 2024.05.10 5848 江苏银行股份 2022.09.28 195131950 徐州 徐州 设备 4 有限公司徐州 70,000,000 - 2025.09.27 023980818 鑫宇 鑫宇 抵押 分行 2023.09.15 12 2022.12.22 208425400 协鑫 中航国际租赁 设备 215,481,721.8 5 - 2028.06.21 025955273 集成 有限公司 抵押 0 合肥 2025.06.21 59 新能 合肥 2023.02.27 219285090 中航国际租赁 设备 215,481,721.8 6 源 新能 - 2028.08.26 027328984 有限公司 抵押 0 源 2025.08.27 99 3、子公司股权的权利限制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境内下属子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4-1-2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出质股权 出质人 质权人 目标公司 登记日 号 比例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 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 1 合肥新能源 100% 2023.01.05 有限公司 公司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合法 有效,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主要财产及其租赁不动产的瑕疵情形不会对 其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 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主要财产的权利受限情形,均系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 为其经营贷款提供担保而设,相关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未出现违约的情形, 该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已披露的情形外, 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主要财产不存在其他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方权利负担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1、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 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签订方 合同相对方 合同标的 1 苏州集成 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池片 合肥新能源、合肥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铂 2 鑫集成光能科技有限 铝边框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 3 合肥新能源 EVA、POE 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通威太 4 苏州集成 阳能(安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 电池片 (金堂)有限公司 5 协鑫集成 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硅片 6 合肥新能源 盐城百佳年代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EVA、POE 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 7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钢化玻璃 技有限公司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 8 苏州集成 电池片 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4-1-2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 9 信义光伏玻璃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钢化玻璃 技有限公司 合肥协鑫集成光能科 10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 钢化玻璃 技有限公司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针对核心原材料定期签订采购协议,以实际到货数量和 约定的单价与供应商据实结算采购货款。 2、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 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签订方 合同相对方 合同内容 1 协鑫集成 南京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2 协鑫集成 西藏银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3 协鑫集成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4 协鑫集成 中建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5 协鑫集成 正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6 协鑫集成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7 协鑫集成 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8 协鑫集成 纳雍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9 协鑫集成 大方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10 协鑫集成 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组件 3、重大借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借款金 7,000 万以上的重大借款 合同如下: 序 借款金额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种类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号 (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1 协鑫集成 信用证 13,000 2022.07.31 2024.01.31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 协鑫集成 短期借款 10,000 2023.01.18 2024.01.18 公司苏州分行 渤海银行(合肥) 3 合肥新能源 信用证 9,999 2023.02.23 2024.02.23 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票据保证 4 合肥新能源 9,905 2023.06.29 2023.12.29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金 4-1-2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沛县汉源农村小额 5 徐州鑫宇 长期借款 9,098 2020.11.15 2024.3.30 贷款有限公司 HAITONG INTERNATIONAL 8,848 万港 6 东昇香港 SECURITIES 长期借款 2019.12.12 2023.12.12 COMPANY 元 LIMITED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7 合肥集成 有限公司合肥钟楼 短期借款 8,000 2022.08.30 2023.08.30 支行 江苏海鑫新能源发 8 阜宁集成 长期借款 7,800 2019.07.30 2023.12.31 展有限公司 江苏利时达供应链 9 徐州鑫宇 委托借款2 7,000 2023.04.27 2023.10.27 管理有限公司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 10 徐州鑫宇 短期借款 7,200 2022.08.17 2023.08.173 公司沛县支行 江苏利时达供应链 11 徐州鑫宇 委托借款4 7,000 2023.04.28 2023.10.28 管理有限公司 4、重大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在履行的重大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序 金额 租赁 承租人 出租人 担保人 担保方式 签署日 号 (万元) 期限 连带责任 2.5 1 合肥新能源 中航租赁 协鑫集成 20,000 2022.12.13 保证 年 江苏金融租赁 连带责任 2 芜湖协鑫 协鑫集成 16,500 2023.06.19 3年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阜宁协鑫集 厦门星原融资 连带责任 3 成科技有限 协鑫集成 3,400 2023.05.11 1年 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 公司 阜宁协鑫集 远东宏信(天 连带责任 4 成科技有限 津)融资租赁 协鑫集成 3,000 2023.06.19 2年 保证 公司 有限公司 合肥协鑫 合肥鑫昱 集成新能 光伏发电 合肥鑫昱光 中广核国际融 源科技有 有限公司 5 伏发电有限 资租赁有限公 限公司 100%股权 8,000 2023.01.10 8年 公司 司 合肥鑫昱 电费收费 光伏发电 权 有限公司 6 合肥新能源 中航租赁 协鑫集成 连带责任 20,000 2023.02.27 2.5 2 2023 年 4 月 27 日,江苏利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作为 受托人与借款人徐州鑫宇签订了《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 3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3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该笔借款已经偿还完毕。 4 2023 年 4 月 28 日,江苏利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作为 受托人与借款人徐州鑫宇签订了《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 4-1-2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保证 年 邦银金融租赁 连带责任 7 张家港集成 协鑫集成 5,000 2023.06.16 3年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履 行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 律风险。 (二)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 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和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披 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债 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 发生,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履行的适用法律为中国 法律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 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除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尚未履行完毕 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 合法有效。 4-1-2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 并情况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 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公 司章程的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时间 内部决策程序 修改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2023 年第四次临 1 2023 年 6 月 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时股东大会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修订相关条款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发行人公司章程修改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其内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依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健全 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对现行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未作修改。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系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4-1-2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1、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朱共山 董事 男 2021.02.10 2024.02.09 朱钰峰 董事长、董事 男 2022.09.09 2024.02.09 孙玮 董事 女 2021.02.10 2024.02.09 副董事长、董事 2021.09.03 2024.02.09 舒桦 男 总经理 2021.08.18 2024.02.09 董事 2022.03.29 2024.02.09 马君健 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0.02.19 2024.02.09 方建才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男 2021.02.10 2024.02.09 张强 董事 男 2022.09.09 2024.02.09 程博 独立董事 男 2023.05.29 2024.02.09 张利军 独立董事 男 2021.09.03 2024.02.09 霍佳震 独立董事 男 2022.03.29 2024.02.09 梁文章 监事会主席、监事 男 2021.02.10 2024.02.09 戴梦阳 监事 男 2022.09.09 2024.02.09 孙国亮 职工监事 男 2021.02.10 2024.02.09 2、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除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外,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4-1-3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上海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朱共山 董事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 北京鑫宸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朱钰峰 董事长 保利协鑫(徐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副主席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副主席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鑫知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协鑫(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孙玮 董事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徐州禄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四川协鑫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协鑫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协鑫晔鑫(江苏)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强 董事 上海协鑫绿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鑫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协鑫南方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4-1-3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协鑫瑞通电网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马鞍山尖山铁矿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协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协鑫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协鑫华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上海乘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协鑫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协鑫科技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董事 海南省鑫中合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乐山协鑫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四川协鑫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 董事 协鑫资本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协鑫鑫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苏州协鑫智慧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协鑫鑫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协鑫新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天津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协鑫能源产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协鑫光热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安徽协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协鑫云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贵州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副董事 舒桦 长、总经 共青城三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理 梁文章 监事会主 协鑫智慧交通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 董事长、总经理 4-1-3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职务 席 司 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崇高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协鑫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神木县晶登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 勐海协鑫光伏农业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 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监事 戴梦阳 监事 香河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莆田涵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海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常州中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华桥新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程博 独立董事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霍佳震 独立董事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 董事 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董事 张利军 独立董事 责任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副总经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方建才 理、财务 总监 万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副 总经理、 马君健 上海经纶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董事会秘 书 4-1-3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公司董事朱共山的对外投资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 易及同业竞争”之“(一)关联方”,发行人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注册 姓名 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企业 持股比例 (万元) 地址 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上海市 100.00% 上海汉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上海市 100.00% 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辽宁省 100.00% 诸暨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 3,000.00 江苏省 0.50% 朱钰峰 董事长 (有限合伙) 徐州鑫能永昇企业管理合伙 2,625.00 江苏省 42.00% 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万港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百慕大群岛 0.02% 币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2332.4614 江苏省 0.0138% 宁波鑫创享企业管理合伙企 6,250.00 浙江省 1.60% 业(有限合伙) 徐州鑫之存企业管理合伙企 孙玮 董事 2,405.03 江苏省 8.68% 业(有限合伙) 15,000 万港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百慕大群岛 0.0078% 币 副董事长、 共青城三创投资中心(有限 舒桦 董事、总经 6,182.00 江西省 67.10% 合伙) 理 宁波鑫创享企业管理合伙企 6,250.00 浙江省 1.12% 业(有限合伙) 宁波金共梦企业管理合伙企 100.00 浙江省 80.00% 业(有限合伙) 张强 董事 宁波金共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100.00 浙江省 80.00% 业(有限合伙) 宁波金共协企业管理合伙企 100.00 浙江省 80.00% 业(有限合伙) 南京邦盛聚信创业投资基金 张利军 独立董事 15,010.00 江苏省 6.6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秉成投资合伙企业 450.00 江西省 49.00% (有限合伙) 梁文章 监事会主席 宁波鑫创享企业管理合伙企 6,250.00 浙江省 1.12% 业(有限合伙) 常州金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孙国亮 职工监事 1,600.00 江苏省 20.00% 司 马君健 副总经理、 上海经纶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上海市 99.00% 4-1-3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董事会秘书 无锡清源华芯私募基金管理 800.00 江苏省 23.00% 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独立董事顾增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3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选举程博为独立董事。除此之 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的设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会中设有 3 名 独立董事,该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 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发行人《2020 年审计报告》《2021 年审计报告》《2022 年审计报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 内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3%、5%、6%、10%、9%、 增值税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5 11%、13%、16%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 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 4-1-3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7%/5%/1%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20%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 根据发行人《2020 年审计报告》《2021 年审计报告》《2022 年审计报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 内,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税收优惠及政府 补助政策情况如下: 1、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名称 享受的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自 2019 年起按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句容集成 15%的税率缴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核发编号为 企业所得税 GR201932002372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自 2019 年起按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15%的税率缴纳 2019 年 11 月 7 日 核 发 编 号 为 企业所得税 GR201932000165 的《高新技术企 张家港集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成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自 2022 年起按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15%的税率缴纳 2022 年 12 月 12 日核发编号为 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 企业所得税 GR202232018210 的《高新技术企 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自 2018 年起按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税”。 阜宁集成 15%的税率缴纳 2018 年 10 月 24 日核发编号为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所得税 GR201832000525 的《高新技术企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的公告》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自 2018 年起按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15%的税率缴纳 2018 年 11 月 28 日核发编号为 企业所得税 GR201832002538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徐州鑫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自 2021 年起按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15%的税率缴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核发编号为 企业所得税 GR202132009435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9 年 及 后 续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协鑫绿能 两年按 15%的税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4-1-3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公司名称 享受的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率缴纳企业所得 2019 年 12 月 6 日 核 发 编 号 为 税 GR201932010012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2022 年 及 后 续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 两年按 15%的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核发编号为 率缴纳企业所得 GR202232013032 的《高新技术企 税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 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规定:“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第一条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终止执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下列下属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序号 子公司名称 1 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 苏州协鑫国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3 苏州协鑫集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4 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 5 协鑫集成(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6 山东协鑫集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 金寨协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8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9 协鑫综合能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4-1-3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0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11 阜宁协鑫集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 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3 句容鑫昇凯讯汇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14 协鑫(苏州)能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 协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6 唐能(迁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7 四川协鑫绿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8 内蒙古协鑫高新能源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9 河北信达亿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6、《关于实施国家重点 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7有关规定,秦能 卢龙、望都英源、元氏光伏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 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秦能卢龙、望都英源从 2016 年开始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石源元氏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从 2018 年开始享受上 述税收优惠政策。 2、主要政府补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新增的 200 万元以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项目 批准主体 金额(万元) 2022 年度市级外贸政策资金 合肥市商务局 240.00 2022 年张家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 382.05 税 局第一税务分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 得税优惠。 7 《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居民企业(以下 简称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 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1-3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三)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境内下属子公司未新增重大税务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享 受的主要税收优惠符合法律规定,政府补助真实;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 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已建、在建项目的环保批文情况 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 1.0GW 太 公司 1.0GW 太阳能组件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 阳能组件 生产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意 1.0GW 太阳能组件生产二期项 生产项目 见》(阜环表复[2016]27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号) 阜宁集成 《关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 1.2GW 高 有限公司阜宁 1.2GW 高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 效组件扩 效组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 阜宁 1.2GW 高效组件扩产项 产项目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盐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环表复[2020]23015 号) 协鑫集成 《关于协鑫集成高效光伏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高效光伏 组件生产项目(一期)环 合肥新能 限公司协鑫集成高效光伏组件 3 组件生产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源 生产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 项目(一 (东环建审[2020]190 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期) 号) 芜湖协鑫 《关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 20GW 芜湖协鑫 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协鑫 (一期 集成新能 20GW(一期 10GW)高 4 10GW) - 源科技有 效电池片制造项目环境影 高效电池 限公司 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片制造项 (芜环行审[2023]67 号) 目 4-1-3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环境保护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 形。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的情形。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 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拖欠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未发 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 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1、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争议金额在 1,000 万以上的诉讼、仲 裁案件情况如下: (1)法兰克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Frankfurt Energy Holding GmbH)、永 4-1-4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恒资本公司(Forever Capital AG)诉协鑫集成、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案 件 2023 年 6 月 22 日,协鑫集成收到法院通知:受案法院将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由一名法官组织召开听证会,讨论本案的可受理性、受案法院的管辖权 等程序性问题。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案审理情况无变化,尚未开庭。 (2)江苏中宸元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苏佳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鑫 绿能、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有限公司案件 2022 年 9 月 5 日,本案原告江苏中宸元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宁夏回族自 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江苏佳锦、协鑫绿能及宁夏电 投,案号为(2022)宁 0303 民初 2521 号。本案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剩 余材料款等款项及利息合计约 1,322.52 余万元。 2023 年 7 月 25 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江 苏佳锦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 566.66 余万元,协鑫绿能不承担任何支付工程款的 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案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资料尚未送达至协鑫绿能。 (3)安徽银欣诉苏州集成案件 2023 年 4 月 15 日,原告安徽银欣向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讼,被告为苏州集成,案号为(2023)皖 0521 民初 2359 号。原告安徽银欣主 张因苏州集成背书转让给安徽银欣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实际兑付,请求被告苏 州集成支付欠款余额约 2 亿元及利息。 2023 年 7 月 27 日,苏州集成收到当涂县人民法院传票,本案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案仍处于一审过程中。 2、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 之“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 4-1-4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标准”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子公司于补充事项期间未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发行人控制权产生重大影 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一、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其股票已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 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1-4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二部分《问询函》回复更新 一、《问询函》问题 3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对广发信德皖能(含山)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德皖能”)投资金额为 2,0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 传媒”)投资金额为 1,118.07 万元、对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以下简称“睿 芯基金”)投资金额为 54,978.52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对凯盛新能 (600876)投资金额为 843.95 万元、对苏州清松岚湖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清松岚湖”)投资金额为 900 万元。上述投 资中,发行人仅认为对苏州清松岚湖 900 万元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拟 认缴出资 30,000 万元投资南通中金启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南通中金启江”),并将持有该基金 15%份额,其中于 2023 年 2 月实缴 出资 10,000 万元,针对未实缴出资的 20,000 万元额度,发行人后续出资将与基 金返投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前提,否则不会新增投资;发行人 持股 100%的协一商业保理(苏州)有限公司从事商业保理业务,属于类金融业 务。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智新传媒主要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的协同体现,发 行人获得其旗下相关光伏网站资源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体现,是否有助于 获取行业上下游资源或开拓客户,对其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论述是否谨慎、合 理;(2)说明信德皖能、睿芯基金、南通中金启江最终投资情况、投资计划、 所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有助于协同上下游资源或拓展主业,说明上述投 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理由;(3)苏州清松岚湖未实缴金额的具体安排,发 行人已认定其属于财务性投资,未实缴金额是否属于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是 否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4)针对南通中金启江涉及尚未完成实缴金额的 安排,请出具明确可执行的承诺;(5)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 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投资是否已从募 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并就南通中金启江投资事项出具承诺函。 4-1-4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5)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 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投资是否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及投资性质如下: 余额 是否包含财 序号 项 目 主要构成 (万元) 务性投资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否 2 其他应收款 54,600.35 主要为应收股利、应收单位往来款 否 主要是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待摊利 3 其他流动资产 14,277.87 否 息、预缴所得税、未到期应收利息 主要为对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 合伙)、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4 长期股权投资 159,767.79 是 (00451.HK)、OSW、北京智新传媒科 技有限公司等的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 5 995.76 主要为对凯盛新能的投资 否 资 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软件款和预付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43.16 否 工程款等 为对苏州清松岚湖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合 其他非流动金融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对广发信 7 900.00 是 资产 德皖能(含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54,600.35 万元,主要 为应收股利、应收单位往来款等,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4-1-4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4,277.87 万元,主 要是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待摊利息、预缴所得税、未到期应收利息,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59,767.79 万元, 主要为对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00451.HK)、OSW、北京智新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等的投资,包含部分财务性 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账面 认缴资本 是否属 协鑫集成 投资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企业名称 金额 是否已全 于财务 持股占比 时间 及其原因 (万元) 部实缴 性投资 主要从事索比光伏网、 Shine 光 能 杂 志 的 运 北京智新 2015 营,并非直属公司产业 传媒科技 1,130.27 30.00% 是 年5 是 上下游,公司基于谨慎 有限公司 月 性原则将其认定为财务 性投资 该企业主要业务为电力 协鑫新能 销售、光伏电站之开 源控股有 2018 发、建设、经营及管 限公司 50,328.86 8.16% 是 年3 否 理,属于公司主业下 (00451. 月 游,公司为发展自身 HK) EPC 业 务 而持 股 该 企 业 2018 年公司为落实董 事会制定的“第二主 业”战略规划,达到战 略整合及布局未来目 标,拟进行收购半导体 产业并作为重点发展的 主营业务,因此投资睿 芯基金;该基金成立至 徐州睿芯 今,实际出资投资企业 2018 电子产业 仅有鑫芯半导体科技有 66,859.75 25.38% 是 年 12 否 基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 月 限合伙) 芯半导体”,一家半导 体硅片生产商)。 2023 年,睿芯基金作 为鑫芯半导体股东与 TCL 中 环 ( 002129.SZ ) 之 全 资 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环领先”)换 4-1-4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股,通过换股,双方将 共同推进半导体硅片的 产品开发,同时,公司 通过睿芯基金与 TCL 中环在上游硅片采购和 下游组件销售建立了业 务合作关系。 公司在睿芯基金的后续 投资中拥有一票否决 权,除非协鑫集成及其 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 基金不会从事新的项目 投资。 GCL&PT S 2021 该企业系公司在新加坡 Internatio 99.59 20.00% 是 年5 否 合作销售光伏组件产品 nal 月 平台,属于公司主业 PTE.LTD 该企业主要从事太阳能 设备出口、光伏系统施 协鑫集成 工,原为公司全资子公 (上海) 2015 司,2019 年因股权转 能源科技 6,579.23 20.00% 是 年7 否 让成为公司参股子公 发展有限 月 司,主营业务围绕公司 公司 光伏主业开展,公司与 合作方共同推进光伏业 务发展 该企业主要从事光伏组 阜宁光扬 2021 件产品销售,在阜宁合 新能源有 100.00 20.00% 是 年4 否 作销售光伏组件产品平 限公司 月 台,属于公司主业 该企业主要从事分布式 万户联新 2017 能源开发、太阳能光伏 能源科技 - 30.00% 是 年7 否 系统工程施工,已资产 有限公司 月 减值为 0 该企业设立目的系与宏 协鑫光伏 2021 福宝太阳能科技(无 科技发展 5.44 40.00% 否 年9 否 锡)有限公司合作销售 无锡有限 月 光伏组件,属于公司主 公司 业 该企业设立目的系与恒 鑫储能源 2022 珑能源科技(广东)有 科技(广 30.85 30.00% 是 年9 否 限公司等合作进行储能 东)有限 月 技术开发,属于公司主 公司 业 该企业注册于澳大利 亚,从事光储系统相关 2016 产品的分销批发,原为 OSW 26,421.92 32.14% 是 年3 否 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 月 年 12 月股权转让及外 部股东增资后不再纳入 4-1-4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并报表,属于公司主 业 该企业原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保 理业务。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 51%股权暨累计关联交 易的议案》,决定将公 司持有的协一保理 51%股权转让给协鑫金 协一商业 2016 控(上海)有限公司。 保理(苏 8,211.88 49.00% 是 年4 是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 州)有限 月 司已收到协鑫金控(上 公司 海)有限公司支付的首 笔股权转让款并进行了 协一保理的管理权、经 营权移交,尚待办理本 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公司持有协一保 理股权比例降低至 49%,公司未再将协一 保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该企业系安徽新芜经济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间接 控 股 99% 的企 业 , 专 芜湖鑫能 2022 项从事芜湖协鑫 20GW 产业园管 100.00 1.00% 是 年 11 是 (一期 10GW)高效电 理有限公 月 池片制造项目的厂房代 司 建和出租,公司基于谨 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财 务性投资。 公司投资南通中金启江 的目的系为合肥协鑫集 成融资。 2023 南通中金 该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 注 10,000.00 0.50% 是 年2 是 启江 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月 则,已将对南通中金启 江的实缴出资认定为财 务性投资。 注:公司在母公司层面将对南通中金启江投资记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南通中金启江投资 合肥协鑫集成 15,000.00 万元在合肥协鑫集成层面记为所有者权益,在合并报表层面公司将 上述抵消后,记为长期应付款 5,000.00 万元。 4-1-4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此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 51%股权暨累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 将公司持有的协一保理 51%股权转让至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款并进行 了协一保理的管理权、经营权移交,尚待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协一保理股权比例降低至 49%,公司未再将协 一保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所持有的协一保理 49%股权账面价值 8,211.88 万元计为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995.76 万元,不 纳入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协鑫集成 账面金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及 企业名称 投资时间 持股占比 (万元) 原因 否,该企业主要从事光 电玻璃制造,其生产的 凯盛新能 0.16% 698.62 2016 年 10 月 光伏玻璃是公司上游原 材料,公司在业务上拟 开展合作 否,光伏电站为公司被 动受让债务人所持资产 处置的电站公司 2018 年、 1%~10% 297.13 抵债的方式回收应收账 剩余股权 2019 年 款清欠,不属于公司投 资行为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13,443.16 万元,主 要是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软件款和预付工程款等。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900 万元,为 对苏州清松岚湖的投资款 900 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投资苏州清松岚湖 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拟认缴出资 3,000 万元 4-1-4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投资苏州清松岚湖,公司将持有苏州清松岚湖 6%份额。2022 年 4 月,公司实 缴出资 900 万元。 根据公司与苏州清松岚湖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清松岚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清松岚湖创投”)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认购苏州清 松岚湖份额的同时,清松岚湖创投应助力协鑫集成分布式能源、园区综合微 网、储能等相关业务的开发、建设和运维,助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公司出于 谨慎性原则将已实缴出资的 900 万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对于尚未对苏州清松 岚湖实缴出资的 2,100 万元,公司亦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经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投资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综上,公司首次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自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实施和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如下: 投资金额/ 财务性投资内容 记账科目 投资时间 拟投资金额(万元) 智新传媒 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 5 月 1,130.27 长期股权投资 南通中金启江 2023 年 2 月 10,000.00 (母公司层面) 协一保理 长期股权投资 2016 年 4 月 8,211.88 信德皖能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2 年 5 月 2,000.00 苏州清松岚湖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2 年 4 月 900.00 2,100 万认缴出资, 苏州清松岚湖 未实缴,不涉及记账 未确定投资时间 无账面价值 芜湖鑫能产业园管理 长期股权投资 2023 年 2 月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24,442.15 2、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 相关投资是否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予以扣除 本次发行董事会的决议日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前 6 个月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协一保理对外借出资金共计 28,000 万元,其中 20,000 万元为协一保理自有资本金,剩余 8,000 万元为协鑫集成出借至协一保 4-1-4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理8,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8,000 万元借款已从 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 51%股权暨累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 持有的协一保理 51%股权转让至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款并进行了协 一保理的管理权、经营权移交,尚待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协一保理股权比例降低至 49%,未再将协一保理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所持有的协一保理 49%股权账面价值 8,211.88 万元 计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类金融业务投资总额为 20,200 万元(包括财务性投资:对苏州清松岚 湖认缴出资 2,100 万元、对南通中金启江实缴出资 10,000 万元、对芜湖鑫能产 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预付款 100 万元;类金融业务:对协一保理 8000 万元 借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投资金额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3、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财务性投资为对智新传媒投资的账面 金额 1,130.27 万元、对信德皖能的实缴出资 2,000 万元、对南通中金启江的实 缴出资 10,000 万元、对苏州清松岚湖的投资余额 900 万元及已认缴尚未实缴的 出资 2,100 万元、持有的协一保理 49%股权账面价值 8,211.88 万元、对芜湖鑫 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预付款 100 万元,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24,442.15 万 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扣除类金融业务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236,583.17 万元的 10.33%,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 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据此,最近一期 8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协一保理所欠协鑫集成款项已归还。 4-1-5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适用意见 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2)类金融业务开展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原下属子公司协一保理从事商业保理业务,属于类金融业 务。协一保理系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苏州建鑫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园管复部委资审〔2016〕21 号)成立,具有与其主营 业务相关的资质,未从事法律规定的禁止性业务。公司已书面确认协一保理融 资来源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商业保理企业的监管要求。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效电池 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 金到位 36 个月内,不再新增对包括协一保理在内的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 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因此发行人募集资金不会直接 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公司已书面确认协一保理所从事的保理业务均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合同 内容及形式均合法有效。根据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协一保理 未发生违反保理相关法律规定的风险性事项,不存在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监管 措施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最近一 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经营合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将协一保理 51%股权转让至协鑫金控 (上海)有限公司,不再将协一保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并表范 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经办律师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发行人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明 细及类金融业务的财务报表; (2)查阅了智新传媒的相关介绍,发行人与智新传媒签订的合作协议,查 阅了智新传媒在 2015-2018 年期间为发行人发布的资讯清单; 4-1-5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查阅信德皖能对外投资情况,查阅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与信德 投资签署的《合作协议》《广发信德皖能(含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查阅信德皖能财产份额受让方的工商登记信 息; (4)查阅南通中金启江的对外投资情况,查阅南通中金启江投资合肥协鑫 集成的资金凭证,查阅《南通中金启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 额转让协议》,查阅南通中金启江财产份额受让方的工商登记信息,查阅中金 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发行人转让南通中金启江财产份额的《说明 函》; (5)查阅发行人对苏州清松岚湖的投资协议、发行人与清松岚湖创投签署 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查阅苏州清松岚湖的工商登记信息,查阅发行人出 具的关于苏州清松岚湖后续投资计划的说明; (6)查阅发行人投资睿芯基金的相关公告,中环领先收购鑫芯半导体的相 关公告,发行人签署的《徐州睿芯电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 议》,发行人与 TCL 中环(002129.SZ)子公司签署的《光伏组件采购合 同》,发行人向 TCL 中环(002129.SZ)子公司销售组件的台账; (7)查阅发行人与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协一商业保理(苏 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银行回单、发行人与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关于协一保理的《行政部交接 清单》《网上银行 U 盾或动态口令卡交接单》《资料交接清单》、苏州工业园 区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局出具的协一保理股东变更的《备案受理通知书》、协 一保理关于执行董事变更的《股东决定》; (8)查阅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第四十五次会议 以及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1)根据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十五次 会议以及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4-1-5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投资已从募集资金总额 中扣除。 (2)发行人财务性投资为对智新传媒投资的账面金额 1,130.27 万元、对南 通中金启江的实缴出资 10,000 万元、对信德皖能的实缴出资 2,000 万元、对苏 州清松岚湖的投资余额 900.00 万元及已认缴尚未实缴出资的 2,100 万元、持有 的协一保理 49%股权账面价值 8,211.88 万元、对芜湖鑫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预付款 100 万元,该等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24,442.15 万元,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236,583.17 万元的 10.33%,未超过发 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因此,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 性投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将协一保理 51%股权转让至协鑫金控 (上海)有限公司,不再将协一保理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不存在并 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4-1-5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问询函》问题 4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6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 效电池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晟颢新能源发展(徐州)有限公 司年产 10GWh 智慧储能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和补充流动资 金;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多次变更的情形,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达 123,149.79 万元,变更比例达 49.43%。前次募投项目中,“芜湖协鑫 20GW (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前募项目一”)2023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目”(以下简称 “前募项目二”)于 2022 年三季度实现全面达产;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披露 公告称,拟在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拟投资建设 12GW 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项 目总投资估算约 20 亿元,预计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之前投产。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前次募投项目 与本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型、技术路线、目标客 户、市场前景等;(2)芜湖协鑫 20GW 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一期与二期能否 进行有效区分并做到独立核算,如何确保项目效益核算的准确性。在一期项目 尚未达产的情况下,二期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3)本次募投项目一、 二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 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测算的合理性;(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和 合理性、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等,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关规定;(5)项目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 展,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 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6)详细列示发 行人目前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目前进度、已 投入资金、预计完工日期、预计产能等信息,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建设这些项目 所需的资金、人员及技术基础等。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4-1-5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2)(3)并发表明确意 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4)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和合理性、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 支出等,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 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485,7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 388,500 340,000 高效电池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45,700 145,700 合 计 534,200 485,700 1、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 (1)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 388,500 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总投资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一 建设投资合计 359,301 是 340,000 1 设备购置费 213,518 是 213,518 2 建筑工程费 58,374 是 58,374 3 安装工程费 72,808 是 68,108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555 是 - 5 预备费 7,045 否 -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9,199 否 - 合 计 388,500 - 340,000 本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投资支出(不含预备费),内容为设备购 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根据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为公司募投 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购置费等投资明细如下: 4-1-5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设备购置费 项目购置各类生产工艺设备及仪器仪表共计 2,642 台(套),主要生产工 艺设备及仪器仪表如下表所示: 设备类别 具体子设备数量(台/套) 总价(万元) 丝网印刷烧结分选设备 214 36,614 硼扩设备 172 27,131 LPCVD 设备 211 25,065 正膜设备 210 19,072 背膜设备 257 18,075 磷扩散设备 101 12,838 BSG+碱抛设备 381 11,234 SE 激光设备 156 10,374 PSG+RCA 设备 380 10,116 ALD 设备 38 9,060 制绒设备 120 8,940 二次扩散设备 47 5,797 过程检测设备 276 5,359 二次清洗设备 30 4,050 AGV 设备 1 3,500 质量检测设备 46 1,222 其他工装、工具 2 5,073 合计 2,642 213,518 (3)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 163,978.1 平方米,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 数(第三版)》以及照当地类似项目工程费用估算每平米建筑工程费用为 3,560 元。 (4)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按照设备费用的 35%估算。 综上,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的各项募集资金投 资支出均为项目所需,具有必要性。 4-1-5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5)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晶科能源(688233.SH)、天合光能(688599.SH)披露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高效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与“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效电池片 项目”具有可比性,其中单位投资规模和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GW 单位 GW 固 公司 其中: 单位 GW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定资产投资规 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规模 模 年产 11GW 高 晶科 效电池生产线项 436,659.02 415,449.55 39,696.27 37,768.14 能源 目 宿迁(三期)年 天合 产 8GW 高效太 435,000.00 335,000.00 54,375.00 41,875.00 光能 阳能电池项目 平均 - 435,829.51 375,224.78 47,035.64 39,821.57 值 芜湖协鑫 20GW 协鑫 (二期 10GW) 388,500.00 359,301.00 38,850.00 35,930.10 集成 高效电池片项目 注 1:单位投资规模=投资总额÷项目产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产能; 注 2:晶科能源投资数据来源其在 2023 年 4 月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天合光能投资数据来源其在 2021 年 8 月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根据上述与同行业公司同类项目对比情况,公司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略低于晶科 能源和天合光能,公司投资测算更为谨慎,总体来说具有合理性。 2、晟颢新能源发展(徐州)有限公司年产 10GWh 智慧储能系统项目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取消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晟颢 新能源发展(徐州)有限公司年产 10GWh 智慧储能系统项目”,该项目将由 公司自筹资金建设。 综上所述,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芜湖协鑫 20GW(二期 10GW)高效 电池片项目各项均为资本性支出,不含非资本性支出。 4-1-5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5,7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 30.0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第四十条“理性 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及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 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经办律师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及保荐机构测算的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比 例。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均为资本性支出,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关规定。 4-1-5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三、《问询函》问题 6 Frankfurt Energy Holding GmbH、Forever Capital AG 因向原上海超日太阳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组件产生质量问题引发纠纷并起诉发行人,提出索赔 金额为 1.01 亿欧元。根据发行人聘请的德国当地律所出具的说明,德国律所认 为原告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该诉讼极有可能被全部驳回。发行人认为该诉 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该诉讼最新进展情况,针对该诉讼采取的具体应 对措施;(2)对“该诉讼极有可能被全部驳回”以及“该诉讼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判断依据及充分性,相应会 计处理是否准确合规。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核查(2)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该诉讼最新进展情况,针对该诉讼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1、该诉讼最新进展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4 月完成首轮庭前答辩,2023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已向 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提交第二轮答辩文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3 年 6 月 22 日,协鑫集成收到法院通知:受案法院将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由一 名法官组织召开听证会,讨论本案的可受理性、受案法院的管辖权等程序性问 题。 2、针对该诉讼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收到起诉文件后,采取了如下措施: (1)委托德国律师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已经聘请德国律师代理本案,德国 律师针对本案已经出具多份法律意见及答辩分析意见。 4-1-5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收集证据 发行人整理和分析本案案情,收集到有利于发行人的证据材料,获取证人 证言及对相关证人证言进行公证。 (3)履行诉讼程序 发行人于诉讼程序中积极应诉,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法院提交了文 件。 (4)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了涉诉 情况。 (二)对“该诉讼极有可能被全部驳回”以及“该诉讼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判断依据及充分性,相应会 计处理是否准确合规。 1、对“该诉讼极有可能被全部驳回”的判断依据及充分性 (1)受理本案的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原告和超日太阳在具体采购和供应合同中,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分别做 出如下约定:A. 争议解决方式为瑞典国际仲裁法院;B. 争议解决方式为斯德 哥尔摩国际商会仲裁;C. 斯德哥尔摩的法院拥有管辖权;D. 在瑞士的国际仲 裁法院(一个中立国)如苏黎世国际仲裁法院申请调解程序,仲裁法院的判决 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原告向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提起诉 讼,不符合案涉合同的关于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权的约定,根据德国律师意 见,本案应当被受案法院驳回。 (2)发行人有证据证明原告诉讼请求和证据材料不真实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原告与超日太阳曾签署文件,因超日太阳公司的 太阳能电池板问题产生的索赔均已通过双方合意确定的金额并在应收账款中扣 减得到了解决,原告在该案中主张的赔偿金额违背事实情况;另外,根据发行 4-1-6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人获取的经公证的证人证言,原告提交的部分资料,可能存在倒签、伪造印章 和无权代理的情形。 (3)原告诉讼请求不符合德国法律“诉讼请求明确性”的规定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答辩意见,原告的诉讼请求中,子公司范围不明确、 损害赔偿责任范围不明确、银行信用下降等额外损失范围不明确,因此原告的 诉讼请求并不符合德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被受案法院驳回。 (4)原告诉讼请求不符合中国破产法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提供资料,超日太阳已经于 2014 年进行破产重整,破产 管理人已于 2014 年 9 月与原告实际控制人会面。原告在法定的破产债权申报阶 段,明知超日太阳破产重整,但其并未就质量索赔问题申报债权,因此,原告 未申报的债权已经既超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限,又超过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时 效,原告应丧失救济权利。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答辩意见,德国破产相关法律 也有类似规定,原告应当在被告资产重组程序启动之前,登记对被告的所有索 赔,但原告并未履行该程序。 2、对“该诉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 响”的判断依据及充分性 根据德国律师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案原告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向受案法院提 交诉状,于 2022 年 1 月公告送达;结合德国律师的分析,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本案开庭时间未能确认,诉讼程序预计仍可能将持续数年。因此, 本案对发行人近期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结合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 二部分《问询函》回复更新”之“三/(二)/1、对“该诉讼极有可能被全部驳 回’的判断依据及充分性”的论述,以及德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分析意见,该案 件未计入当期负债,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提供的证据材料,原告法兰克福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 是超日太阳公司破产重整前位于欧洲的分销渠道,是协助超日太阳销售的企 业,并非电池板的使用客户。根据发行人提供资料,超日太阳在破产重整之后 即与原告停止合作,原告亦不是发行人主要供销商,双方之间亦不存在任何排 他性、独家性权利。 4-1-6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并表子公司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合作与交易,未产生 营业收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并未因本案产生营业外支 出。因而,该诉讼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3、相应会计处理准确合规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财务报表上将本诉讼作 为或有事项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 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 可靠的计量。 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经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作出判决,经发行 人对案件进行客观谨慎分析,以及发行人取得的相应证据材料,同时依据发行 人聘请的德国律师法律意见,该案件未来使得协鑫集成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较 低。因此,发行人认为该案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较低,并且金额 无法可靠计量,现阶段不符合确认该案件预计负债的条件,对发行人以前年度 及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不产生重大影响,在财务报 告中作为或有事项进行披露,相应会计处理准确合规。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经办律师的核查程序如下: (1)审阅德国古纳库克律师事务所出具给发行人的关于本诉讼的情况说 明; (2)审阅德国古纳库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案答辩意见; (3)审阅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本诉讼的情况说明; (4)查阅发行人收到的起诉书及证据材料; (5)核查本案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案涉合同、证人证言、公证文书等; 4-1-6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6)查阅超日太阳的破产管理人出具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海外应收款分析及请收报告》; (7)审阅发行人《2021 年审计报告》《2022 年审计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 (8)审阅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关于举行听证会的通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协鑫集成已经采取了积极地应对措施应诉,协鑫集成已就该等诉讼进行了 信息披露;德国律师出具的“该诉讼极有可能被全部驳回”的意见及发行人作 出的“该诉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的判断具有合理依据,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4-1-6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刘继 经办律师:解宇 —————————— —————————— 杨博 —————————— 4-1-6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1 Asia Pacific Energy Fund 家族信托 Singapore 2 Asia Pacific Energy Fund Limited 家族信托控制 Bahamas 3 亚太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 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与朱共山先生共同控制 HK 5 天迅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6 协鑫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7 东鼎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8 富佳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9 峰长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0 好达企业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1 傲腾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12 智悦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3 鹰威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4 星源国际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5 百涛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6 协鑫(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17 协鑫(中国)清洁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9 Bahamas 指巴哈马、BVI 指英属维尔京群岛、Cayman Islands 指开曼群岛、Djibouti 指吉布提、Ethiopia 指埃塞俄比亚、HK 指香港特别行政区、Indonesia 指印度尼西 亚、PRC 指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Singapore 指新加坡。 4-1-6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18 超峰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9 中国协鑫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20 协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21 协鑫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22 协鑫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23 永珍国际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24 协鑫绿色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25 协鑫绿色智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26 协鑫集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27 东昇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28 瑞扬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29 天忠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30 扬名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31 高卓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32 华宝企业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33 保泰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34 保利协鑫(太仓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35 协鑫印尼(西加)电力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Indonesia 36 多智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37 中国数据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38 协鑫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4-1-6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39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原: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0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 Champion Court Limited 冠庭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2 协鑫油气集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3 Charm Max Limited 祥盛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4 Everest Prime Limited 峰盛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5 Port Beauty Limited 港美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6 保利协鑫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7 保利协鑫天然气国际贸易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8 保利协鑫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9 保利协鑫天然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50 保利协鑫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51 保利协鑫管道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52 保利协鑫管道(埃塞)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Ethiopia 53 保利协鑫管道(吉布堤)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Djibouti 54 POLY-GCL Pipeline (Djibouti) Limited FZE 家族信托控制 Djibouti 55 协鑫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56 保利协鑫液化天然气(吉布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57 POLY-GCL LNG (Djibouti) Limited FZE 家族信托控制 Djibouti 58 协鑫石油天然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59 协鑫石油天然气国际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4-1-6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60 协鑫石油天然气接收站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61 协鑫石油天然气(平湖)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62 协鑫石油天然气(平湖)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63 协鑫资本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64 协鑫光电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65 卓健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66 时涛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67 康亮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68 辰亚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69 正昇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70 日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71 合鑫创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72 协鑫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73 协鑫风能(开曼)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Cayman Islands 74 协鑫风能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75 协鑫风能(BVI)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76 协鑫风能装备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77 保利协鑫管道(香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78 保利协鑫液化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79 POLY-GCL Petroleum International Trading Singapore Pte. Ltd. 家族信托控制 Singapore 80 力品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4-1-6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81 保利协鑫天然气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82 宜兴鑫远新能源汽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83 中国铁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HK 84 承德遵小铁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85 承德宽平铁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86 唐山唐承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87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HK) 家族信托控制 HK 88 Boul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家族信托控制 BVI 89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0 苏州共能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1 江苏鑫陵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2 江苏协鑫电力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3 苏州协鑫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4 上海协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5 苏州协鑫云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6 上海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7 太仓港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8 苏州鑫宇码头货物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99 新疆国信煤电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0 太仓港香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1 苏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6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102 协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3 四川协鑫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4 海南省鑫中合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5 上海协鑫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6 协鑫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7 协鑫新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8 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09 深圳协鑫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0 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1 能投(如东)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2 鑫知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3 江苏协鑫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4 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5 上海协鑫华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6 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7 乐山协鑫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8 上海鑫森磊创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19 江苏协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0 江苏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1 协鑫物流(遵化)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2 苏州协鑫鑫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7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123 上海乘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4 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5 苏州协鑫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6 协鑫南方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7 协鑫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8 上海协鑫鑫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29 苏州纬承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0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1 方达鑫绿色投资(苏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2 协鑫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3 协鑫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4 上海协鑫绿色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5 句容协鑫智慧云仓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6 协鑫智慧交通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7 协鑫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8 上海协鑫鑫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39 宁夏鑫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0 宁夏鑫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1 宁波鑫燚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2 宁夏鑫禾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3 宁夏鑫御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7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144 苏州鑫共磊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5 北京协鑫石油天然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6 徐州协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7 群利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48 Ideacome Limited 家族信托控制 BVI 149 协鑫洲明能效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0 协鑫天然气贸易(广东)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1 四川协鑫施沃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2 上海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3 辽宁鸿图商贸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4 营口利波物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5 营口微子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6 定州佳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7 协鑫液化天然气(茂名)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8 茂名博贺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59 江苏鑫财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0 苏州鑫创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1 江苏协鑫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2 江苏中鑫长租公寓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3 GCL Petroleum Singapore Pte. Ltd 家族信托控制 Singapore 164 众能电力(苏州)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7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165 鑫盈(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6 江苏鑫其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7 句容鑫谷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8 江苏鑫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69 江苏协鑫物联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0 协鑫光伏系统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1 江苏协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2 马鞍山尖山铁矿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3 四川协鑫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4 北京鑫宸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5 协鑫产城实业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6 保利协鑫(广东)油气新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7 中鑫(南京)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8 四川鑫睿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79 天津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0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1 徐州鑫丰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2 宜兴协鑫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3 南京鑫能阳光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4 苏州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5 苏州国泰鑫能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7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186 苏州国泰绿能电力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7 山南国泰鑫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8 山南京能财经顾问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89 协鑫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0 珠海国泰鑫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1 宁夏鑫永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2 宁波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3 协鑫高信材料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4 协鑫新材料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5 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协鑫香格里拉酒店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6 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7 天津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8 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199 徐州禄荣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0 仁寿鑫兴储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1 协鑫发展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VI 202 南京协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3 昆山国集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4 苏州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5 乐山鑫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6 深圳鑫协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7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207 仁寿双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8 上海祥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09 协鑫资本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0 协鑫晔鑫(江苏)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1 江苏固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2 宁波兴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3 汇晟鑫国际供应链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4 协鑫光热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5 协鑫天宫(江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6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7 宁波金共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8 宁波金共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19 宁波金共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0 四川协鑫璞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1 协鑫能源产业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2 新疆鑫畔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3 新疆鑫池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4 新疆鑫潭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5 新疆鑫湛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6 新疆鑫皓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7 太仓德鑫能源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4-1-7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228 昆山鑫欣实业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29 中城乡(烟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30 徐州晶睿半导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31 中环领先(徐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32 徐州美芯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33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3800.HK)及其附属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Cayman Islands 234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0451.HK)及其附属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Bermuda 23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5.SZ)及其附属子公司 家族信托控制 PRC 236 逸向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37 利时国际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38 常盛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39 恒锋集团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40 协鑫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41 汇桥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42 诚忠集团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43 顺力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44 智永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45 新西兰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46 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47 香港盐城商会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48 香港苏州商会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4-1-7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249 澳洲新能源基金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50 中国电多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51 中国电多多科技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52 中国房多多控股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53 中国房多多集团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54 颖才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55 星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56 和世环球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57 创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58 Long Vision Investments Limited 朗见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59 Power Ally International Limited 联力国际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60 Golden Concord Holdings Limited 朱共山先生控制 Cayman Islands 261 Ocean New Limited 海新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BVI 262 Golden Concord (Singapore) Energy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朱共山先生控制 Singapore 263 徐州顺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PRC 264 协鑫(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PRC 265 绥化市中影建筑安装装饰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PRC 266 保华一品地产(大连)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PRC 267 协鑫新昊仓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朱共山先生控制 HK 268 上海其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69 江苏协鑫阳光慈善基金会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4-1-7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270 苏州崇高投资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1 锡林郭勒中能硅业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2 上海汉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3 江苏协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4 徐州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5 江苏协众投资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6 江苏嘉润置业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7 上海齐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8 上海其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79 上海和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0 太仓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1 太仓茂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2 阜宁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3 上海睿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4 苏州东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5 上海桐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6 太仓高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7 徐州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8 苏州鑫云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89 句容鑫云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0 苏州协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4-1-7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备注 注册地 291 上海协鑫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2 江苏协鑫能源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3 徐州鑫创产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4 徐州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5 徐州光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6 北海其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7 江苏协鑫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8 邳州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朱钰峰先生控制 PRC 299 领智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BVI 300 建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HK 301 协鑫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BVI 302 富基国际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BVI 303 协鑫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HK 304 茂翔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HK 305 保利协鑫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HK 306 翠川环球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BVI 307 裕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HK 308 协鑫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BVI 309 协鑫绿色小镇发展有限公司 朱共山夫人控制 BVI 4-1-7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附件二: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出资情况 备注 号 /出资额 控股子公司 (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 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 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 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 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 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 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 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 协鑫集成科技(苏 100,000.00 万 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发行人持股 1 - 州)有限公司 元 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 100% 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 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 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 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新能 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 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 张家港协鑫集成科 139,317.775 品、太阳能灯具及相关电子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 发行人持股 2 - 技有限公司 万元 护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力技术 100% 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8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 苏州集成持股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 110,000.00 万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63.64%, 3 - 有限公司 元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协鑫集成持股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36%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合肥新能源持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52.19%,张家港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 集成持股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 57,477.00 万 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4 21.71%,苏州集 - 有限公司 元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成持股 19.47%, 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 徐州半导体持股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6.63%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业务;自营和 金寨协鑫集成科技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张家港集成持股 5 8,000.00 万元 - 发展有限公司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100%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设备、太阳能控制设备、 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 品、太阳能灯具及其配套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修维护 句容协鑫集成科技 90,000.00 万 合肥新能源持股 6 服务;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光伏发电;电力技术咨 - 有限公司 元 100% 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半导体器件研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太阳能光伏 材料、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组件及配件、太阳能电池 片及配件、光电子器件、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 徐州协鑫半导体创 30,000.00 万 发电系统设计、安装、调试、维护;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 张家港集成持股 7 - 新发展有限公司 元 建设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务信息 100% 咨询服务;商业管理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8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再生资源 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苏州协鑫集成科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 发行人持股 8 工业应用研究院有 2,000.00 万元 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 - 100% 限公司 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新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合 协鑫绿能系统科技 60,000.00 万 同能源管理;电站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发行人持股 9 - 有限公司10 元 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 100% 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 上海协鑫金融信息 理,供应链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资产重 发行人持股 10 5,000.00 万元 - 服务有限公司 组并购策划,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10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信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 苏州协鑫国鑫财务 计算机网络、通信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发行人持股 11 200.00 万元 - 咨询有限公司 务;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100%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曾用名“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4-1-8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 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池零 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 苏州协鑫集成投资 发行人持股 12 5,000.00 万元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发电设备租 - 有限公司 100% 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 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 字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 苏州协鑫集成投 苏州协鑫集成储能 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 13 4,850.00 万元 资有限公司持股 - 科技有限公司 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技术进出 100%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太阳能设备、光伏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储能设备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除专利);光伏系统工程安装和售后 阜宁协鑫集成能源 服务;电器自动化集成设备、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太阳能组件 阜宁集成持股 14 200.00 万元 - 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承装、承修、承试 70% 电力设施;太阳能光伏设备工程的施工、维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8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从事太阳能科技、储能科技、分布节能源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 协鑫集成(上海)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太阳能设备、电 张家港协鑫集成 15 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2,000.00 万元 力设备设计、安装、维修、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施工,机 科技发展有限公 - 司 械设备、办公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司持股 100%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光伏材料、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太阳能 发电系统、光伏全套系统的开发设计、维修维护服务;对太阳能 张家港协鑫集成科 100,000.00 万 发电项目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 苏州集成持股 16 - 技发展有限公司 元 施;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100%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电场相关系 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 苏州协鑫清洁能源 10,000.00 万 电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苏州集成持股 17 - 发展有限公司 元 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100%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风力 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 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光伏能源检测技术服务;新能源设备、新能源产品检测技术服 协鑫(苏州)能源 协鑫绿能持股 18 500.00 万元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0% 动) 4-1-8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新能源及相关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新能源运维信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开发并提供 协鑫能源技术有限 新能源运维系统解决方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新能源运行维 协鑫绿能持股 19 5,000.00 万元 - 公司 护服务;电力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运行、检测、维 100% 护;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太阳能设备及元器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 设计、修理;太阳能发电;电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句容市东昇能源科 144,16.0696 句容集成持股 20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 技有限公司 万元 100%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马鞍山其辰能源科 张家港集成持股 21 1,000.00 万元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 - 技有限公司 100%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协鑫集成基金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发行人持股 22 1,000.00 万元 - 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 光伏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转让,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 苏州集成持股 23 1,000.00 万元 造、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智能运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徐州)有限公司 10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半导体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半导体 级硅单晶生长、晶片切割、磨抛、清洗设备制造;人工晶体材料 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技术推广服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 徐州半导体持股 24 1,000.00 万元 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科技有限公司 100% 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4-1-8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苏州集成持股 56.52%,发行人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持股 24.18%,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鑫科技(苏州)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 219,910,24 万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 有限公司持股 25 - 源科技有限公司 元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14.03%,南通中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金启江股权投资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股 5.26%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苏州协鑫清洁能 苏州市景成光伏电 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26 1,0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力科技有限公司 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持股 100% 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农业机械服务,谷物、蔬菜、食用菌、花 卉、苗木、水果种植、销售,牲畜、家禽饲养、销售,农业机 械、五金产品、生、鲜食用农产品、化肥(硝酸铵、氯酸钾除 苏州协鑫清洁能 沛县中茂农业科技 外)、农膜、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国内旅游经营服务,风 27 1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持股 100%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业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蔬 苏州协鑫清洁能 光山县环亚农业科 28 100.00 万元 菜、水果、花卉种植销售;农业机械设备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有限公司 口(国家禁止和限止的品种除外)。 持股 100%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 23,920.00 万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合肥新能源持股 29 - 有限公司 元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100%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8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句容鑫昇凯讯汇光 句容集成持股 30 100.00 万元 销售;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 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 苏州协鑫清洁能 苏州兆佳新能源有 31 500.00 万元 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 源发展有限公司 - 限公司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持股 100%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生物质 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苏州兆佳新能源 泽州县晋润佳新能 32 300.00 万元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有限公司持股 - 源有限责任公司 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 100%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苏州协鑫清洁能 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 苏州中源科新能源 源发展有限公司 33 500.00 万元 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 有限公司 持股 99%,协鑫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 绿能持股 1% 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 苏州协鑫清洁能 苏州佰世新新能源 34 500.00 万元 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持股 100%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8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 苏州协鑫清洁能 苏州迈创伟达新能 35 500.00 万元 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源有限公司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持股 100%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 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集成 电路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试验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 用产品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 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 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配电 苏州集成持股 36 500.00 万元 - (苏州)有限公司 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 70% 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专 用设备修理;市场营销策划;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 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 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新材料技术研 发;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子元器件批发;工业自动控制 系统装置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4-1-8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农业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绿化园林工 德州协衡农业科技 程的施工;绿化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花卉、果树、苗 发行人持股 37 200.00 万元 - 有限公司 木的种植;农副产品的销售;网上零售百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 100% 食品的批发与零售。 农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预包装食品兼 散装食品零售(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绿化 苏州协鑫清洁能 淮安金鑫农业科技 38 100.00 万元 园林工程施工,绿化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花卉、果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树、苗木种植,初级农产品销售,网上销售百货。(依法须经批 持股 100%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伏发电技术研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电站开发;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租赁;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 唐能(迁西)光 望都英源光伏科技 39 500.00 万元 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咨询服务;农业、设施农业项目开 伏电力开发有限 - 有限公司 发;禽畜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持股 100%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 唐能(迁西)光伏 发行人持股 40 500.00 万元 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 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0%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光伏发电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秦能卢龙县光伏电 发行人持股 41 5,600.00 万元 售;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 - 力开发有限公司 1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伏发电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元器件销售, 苏州协鑫清洁能 石源元氏光伏电力 42 500.00 万元 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源发展有限公司 - 开发有限公司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 100% 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工程设 苏州协鑫清洁能 金寨协能太阳能发 计施工;太阳能材料、太阳能设备、电子设备、光伏集成设备的 43 2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电有限公司 采购、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持股 100%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8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食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花卉、机械设备批发零售;技术开 苏州协鑫清洁能 金寨鼎飞农业科技 发、转让、咨询服务;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 44 1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技术进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持股 100%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 协鑫综合能源服务 设备租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45 5,000.00 万元 发行人持股 70% - (苏州)有限公司 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 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 张家港协鑫集成 山东协鑫集成能源 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46 300.00 万元 科技发展有限公 - 科技有限公司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司持股 51%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苏州协鑫集成投 协鑫云储科技有限 10,000.00 万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容器 47 资有限公司持股 - 公司 元 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69%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9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研究、开发、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包 括太阳能材料、设备及相关产品,新能源发电系统、新能源发电 设备、分布式能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究、设计、咨询、运维及承 包建设,与光伏产业相关的咨询服务、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 苏州协鑫集成投 苏州协鑫明鹏能源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48 500.00 万元 资有限公司持股 - 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和技术除外);储能系统研发及生产;新型储能技术及装置 60% 开发;电力储能系统、光伏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及系统产品销售; 铁塔建设、维护、运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 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合肥协鑫集成光能 10,000.00 万 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合肥新能源持股 49 - 科技有限公司 元 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除 100%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光伏技术研发推广;太阳能电池、太阳能户外灯具、太阳能组件 苏州市景成光伏 河北信达亿诚光伏 及配件、光伏发电系统技术研发推广;机电工程安装、照明工程 50 800.00 万元 电力科技有限公 - 科技有限公司 安装、景观工程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司持股 100%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 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 四川协鑫绿能工程 10,000.00 万 (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 协鑫绿能持股 51 - 科技有限公司 元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 100%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1-9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合肥鑫昱光伏发电 合肥新能源持股 52 1,800.00 万元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 - 有限公司 10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 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推广 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 协鑫智能开发管理 53 500.00 万元 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行人持股 75% - (苏州)有限公司 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合同 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 四川协鑫绿能工 四川协鑫伟力得新 10,000.00 万 54 务;发电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程科技有限公司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元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 持股 75% 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协鑫集成投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资有限公司持股 合肥鑫成新能源发 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光伏设备 49%;共青城秉 55 500.00 万元 - 展有限公司 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成投资合伙企业 或限制的项目) (有限合伙)持 股 27% 4-1-9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 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生态资源监测;大气污染治理;节能管理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5G 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 北京协鑫风光技术 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 协鑫绿能持股 56 500.00 万元 - 有限公司 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 55% 造;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 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 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输修和试验;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 电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 内蒙古协鑫高新能 10,000.00 万 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协鑫绿能持股 57 源系统科技有限公 - 元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 100% 司 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销售 代理。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晟能光伏材料(南 15,000.00 万 合肥新能源持股 58 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 通)有限公司 元 100% 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 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计、监理除外);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9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 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芜湖协鑫集成新能 30,000.00 万 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 合肥新能源持股 59 - 源科技有限公司 元 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100%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 芜湖协鑫集成新材 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苏州集成持股 60 料科技发展有限公 5000.00 万元 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 - 100% 司 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苏州晟瀚新能源光 合肥新能源持股 61 5000.00 万元 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 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 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 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晟鑫泽新能源(上 合肥新能源持股 62 5000.00 万元 务);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 海)有限公司 100%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9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 晟明新能源发展 20,000.00 万 苏州集成持股 63 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储能技术服 - (苏州)有限公司 元 100%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太阳能 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销售;新材料技 晟颢新能源发展 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发行人持股 64 2,000.00 万元 - (徐州)有限公司 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100%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 芜湖协鑫睿恒新能 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零 合肥新能源持股 65 5,000.00 万元 - 源有限公司 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51%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 配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 苏州协鑫集成投 协鑫储能科技(苏 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66 2,000.00 万元 资有限公司持股 - 州)有限公司 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 100% 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太 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芜湖协鑫集成新 芜湖鑫欣光伏发电 67 2,000.00 万元 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能源科技有限公 - 有限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司持股 100%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1-9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 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 协鑫绿能持股 绿源鑫能科技(苏 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金 60%;协鑫能源 68 1,000.00 万元 州)有限公司 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 技术有限公司持 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股 40% 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发行人持股 69 PTE.LTD. 50.00 万新元 - - 100% (协鑫集成新加 坡)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发行人持股 70 (Hong Kong) 800.00 万港元 - - 100% Limited(协鑫集 成香港) Dongsheng Photovoltaic Technology 62,595.00 万 句容集成持股 71 (Hong Kong) - - 港元 100% Limited(东昇香 港) GCL System Integration 协鑫集成科技 Technology (香港)有限公 72 (India) Private 10.00 万卢比 - - 司持股 99%,发 Limited (协鑫集 行人持股 1% 成印度) 4-1-9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GCL System Integration 协鑫集成香港持 73 30.00 万美元 - - Technology LLC 股 100% (协鑫集成美国) ジーシーエル·ソ ーラー·ジャパン 协鑫集成香港持 74 500.00 万日元 - - 株式会社 股 100% (协鑫集成日本) GCL System GCL System Integration Integration Technology 75 2.50 万欧元 - PTE.LTD.(协鑫 - Technology GmbH (协鑫集成德国) 集成新加坡)持 股 100%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Korea 10,000.00 万 发行人持股 76 - - CO., Ltd.(协鑫集 韩元 100%) 成韩国) GCL System GCL System Integration Integration Technology 77 Technology Pty Ltd 10.00 万澳币 - PTE.LTD(协鑫 - (协鑫集成澳大利 集成新加坡)持 亚) 股 100% GCL System Integration GCL CASTILLA Technology 78 FOTOVOLTAICA 0.30 万欧元 - PTE.LTD(协鑫 - ENERGIA,S.L. 集成新加坡)持 股 100% 4-1-9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GCL System Integration GCL IBERIA Technology 79 SOLAR 0.30 万欧元 - PTE.LTD(协鑫 - ENERGY,S.L. 集成新加坡)持 股 100% GCL System Integration GCL ANOVER Technology 80 FOTOVOLTAICA 0.30 万欧元 - PTE.LTD(协鑫 - ENERGIA,S.L. 集成新加坡)持 股 100% GCL System Integration GCL BELINCHON Technology 81 0.30 万欧元 - PTE.LTD(协鑫 - ENERGY,S.L. 集成新加坡)持 股 100% 参股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销售机械设 北京智新传媒科技 合营、联营企 1 150.00 万元 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文化用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 发行人持股 30% 有限公司 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从事太阳能科技、风能科技、储能科技、分布节能源科技、电力 协鑫集成(上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太阳 万户联新能源科技 海)太阳能科技 2 5,000.00 万元 能设备、电力设备设计、组装、安装、维修、销售;太阳能光伏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系统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3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9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玻 璃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 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 64,567.4963 发行人持股 3 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采购 - 限公司11 万元 0.19% 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新能惠通投资管理 100,100.00 万 发行人持股 4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 合伙企业(有限合 元 14.98% 务) 伙)12 徐州睿芯电子产业 221,000.00 万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苏州集成持股 合营、联营企 5 基金(有限合伙) 元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38% 业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动汽 北京普罗智能能源 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苏州集成持股 6 1,000.00 万元 - 技术有限公司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 18% 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11 曾用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12 该企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组成清算组,目前正在清算中。 4-1-9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 设计服务;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实验分析 玻璃新材料创新中 苏州协鑫集成投 17,800.00 万 仪器制造;试验机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实验分 7 心(安徽)有限公 资有限公司持股 - 元 析仪器销售;试验机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 司 11.24%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控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池(组)管理系统 南京协鑫新能源动 集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用电机设计、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 句容集成持股 8 力技术研究院有限 1,000.00 万元 - 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39% 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技术 乌兰察布市香岛光 10,400.00 万 的开发、推广利用;新能源项目开发、推广运营管理;设施农业 发行人持股 9 - 伏科技有限公司 元 的开发、承包、租赁;花卉、果蔬及农产品的种植及销售;光伏 1.92% 农业的开发、投资 苏州协鑫清洁能 光山县环亚新能源 光伏组件、太阳能电子产品研发、销售;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利 10 1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科技有限公司 用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电产品安装服务。 持股 1% 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及大、中型光伏并网电站、小型并网、离 苏州协鑫清洁能 金寨鑫瑞太阳能发 网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项目咨询、设计、系统集 11 1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电有限公司 成、工程总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持股 1%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苏州协鑫清洁能 淮安金鑫光伏电力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 12 1,2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询;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持股 10%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10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太阳能技术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咨询及技 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安装、租赁、销售;太阳 德州协衡新能源有 能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电力销售;种植、销售; 13 1,000.00 万元 发行人持股 10% - 限公司 蔬菜、瓜果、苗木(不含林业种子)、花卉、中药材(不含麻醉 原植物);利用自有场地提供瓜果采摘及旅游观光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伏系统研发;光伏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设备研发及销 苏州协鑫清洁能 南通安达光伏科技 14 60.00 万元 售;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 10% 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太阳能光伏工 苏州协鑫清洁能 沛县弘岳太阳能发 程设计及运营承包服务,太阳能光伏设备、机电设备研发、销 15 100.00 万元 源发展有限公司 - 电有限公司 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持股 10%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技术 苏州协鑫清洁能 阜宁光扬新能源有 合营、联营企 16 500.00 万元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源发展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业 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以自有资 持股 20% 金从事投资活动;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 协鑫储能科技 鑫储能源科技(广 合营、联营企 17 2000.00 万元 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 (苏州)有限公 东)有限公司 业 金融信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司持股 30%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 协鑫光伏科技发展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 苏州集成持股 合营、联营企 18 1,000.00 万元 无锡有限公司 池销售;五金产品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 40% 业 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10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鑫隆光伏(阜宁) 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 阜宁集成持股 19 1,250.00 万元 - 有限公司 理;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 20% 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苏州协鑫清洁能 南阳富达鸭河荒山 10,000.00 万 20 光伏发电 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有限公司 元 持股 10% 苏州协鑫清洁能 南阳富达鸭河滩涂 10,000.00 万 21 光伏发电 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光伏电站有限公司 元 持股 10% 从事能源科技、电力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输配电设备、控 协鑫集成(上海) 21,000.00 万 制设备、太阳能设备、电力设备、机电设备、智能设备设计、制 合营、联营企 22 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发行人持股 20% 元 造、安装、维护、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 业 公司 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共青城秉成投资合 苏州协鑫集成投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23 伙企业(有限合 450.00 万元 资有限公司持股 -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伙) 2% 动) 东昇光伏科技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 合营、联营企 24 10,000.00 万 - (香港)有限公 限公司 业 司持股 8.163% 4-1-10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 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 协一商业保理(苏 50,000.00 万 合营、联营企 25 业性坏账担保;企业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 发行人持股 49% 州)有限公司 元 业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GCL & PTS 100.00 万新加 发行人持股 合营、联营企 26 INTERNATIONAL - PTE. LTD. 坡元 19.75% 业 GCL System Integration One Stop Technology 合营、联营企 27 Warehouse PTY 0.10 万澳币 - PTE.LTD.(协鑫 业 Ltd. 集成新加坡)持 股 32.14% 4-1-10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境内新增专利 序号 权利人 类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专有期限 1 合肥新能源、协鑫集成、苏州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3036322.0 一种非全框光伏组件 2022-11-15 10 年 光伏组件、光伏组件之间搭接式防 2 合肥新能源、协鑫集成、苏州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2965449.4 2022-11-08 10 年 水结构及发电屋顶 3 合肥新能源、协鑫集成、苏州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2793027.3 一种防尘的光伏组件 2022-10-21 10 年 4 合肥新能源、协鑫集成、苏州集成 外观设计 ZL202230586845.9 边框 2022-09-06 10 年 5 合肥新能源、协鑫集成、苏州集成 外观设计 ZL202230586857.1 边框 2022-09-06 10 年 6 合肥新能源、协鑫集成、苏州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1822807.X 一种具有高温保护功能的光伏组件 2022-07-15 10 年 一种高速太阳能电池片用无损划片 7 阜宁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3357333.9 2022-12-12 10 年 装置 8 阜宁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3255744.7 一种新型高稳定性光伏板夹持机构 2022-12-06 10 年 9 阜宁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3200456.1 一种用于 M12 电池组件的热封装置 2022-11-30 10 年 一种针对串焊机焊接过程中盖板质 10 阜宁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2643036.4 2022-10-09 10 年 量的实时反馈装置 11 阜宁集成 实用新型 ZL202221629120.4 一种钳式 EVA 方块开口装置 2022-06-27 10 年 4-1-10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2 协鑫绿能 实用新型 ZL202223136588.2 预制舱 2022-11-24 10 年 13 协鑫绿能 实用新型 ZL202221861697.8 分布式电站运维系统 2022-07-06 10 年 合肥新能源、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 14 筑系统有限公司、上海钢之杰新能 实用新型 ZL202222086060.2 一种应用于屋面的太阳能组件 2022-08-09 10 年 源有限公司 一种不易开裂的光伏组件涂胶用胶 15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607534.3 2022-09-30 10 年 头 16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444941.7 一种新型光伏接线盒 2022-09-15 10 年 17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043254.0 一种光伏组件的安装结构 2022-11-16 10 年 18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452097.2 光伏组件 2022-09-16 10 年 19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736764.X 一种超大功率单玻太阳能光伏组件 2022-10-18 10 年 一种 TOPCON 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 20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082399.1 2022-11-21 10 年 串返修工装 21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694083.1 一种大功率晶体硅光伏组件 2022-10-13 10 年 22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076275.2 一种太阳能组件故障智能检测装置 2022-11-21 10 年 一种大功率双面网格太阳能光伏组 23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788540.3 2022-10-24 10 年 件 光伏组件用安装固定器及其与光伏 24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693681.7 2022-10-13 10 年 组件可拆卸连接结构 4-1-10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5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513213.7 一种光伏组件边框返修拆除装置 2022-09-22 10 年 一种用于超大功率双玻层压的防过 26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282984.6 2022-12-08 10 年 压底板、工装 一种连接电池组件的分段式光伏焊 27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159560.0 2022-11-28 10 年 带 28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558919.5 一种太阳能电池片制绒机 2022-09-27 10 年 29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332427.0 一种高效储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 2022-12-12 10 年 型材、太阳能组件及该组件与连接 30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1893477.3 2022-07-20 10 年 件的配合结构 31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052580.8 一种新型层压机及层压系统 2022-11-17 10 年 32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089115.1 一种新型的叠层间距测量工装 2022-11-17 10 年 33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073417.X 一种光伏组件层压框及层压工装 2022-11-21 10 年 34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643940.5 一种光伏组件翻转机 2022-10-08 10 年 35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463010.8 一种海上漂浮式太阳能光伏组件 2022-12-24 10 年 36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243098.2 一种太阳能电池硅片传输装置 2022-12-05 10 年 一种高效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导入 37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3545024.4 2022-12-28 10 年 装置 4-1-10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种具有防护结构的单面单玻太阳 38 合肥新能源 实用新型 ZL202222915218.2 2022-10-31 10 年 能光伏组件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 一种具有相变蓄热功能的光伏供热 39 实用新型 ZL202222266823.1 2022-08-26 10 年 司 系统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 40 实用新型 ZL202221929476.X 一种 PVT 热泵储热供热系统 2022-07-25 10 年 司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 41 外观设计 ZL202230465700.3 蜂窝陶瓷光伏组件 2022-07-21 10 年 司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 42 实用新型 ZL202221895461.6 一种具有陶瓷翅片的光热组件 2022-07-21 10 年 司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 一种新型 PVT 光伏光热空气能复合 43 实用新型 ZL202221911498.3 2022-07-21 10 年 司 模块化热水器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 一种高效回油 PVT 组件热泵供暖/ 44 实用新型 ZL202221691238.X 2022-07-01 10 年 司 供冷/发电系统 协鑫集成电源技术(苏州)有限公 45 司、南通中集翌科新材料开发有限 实用新型 ZL202221125204.4 一种低成本的柔性光伏组件 2022-05-11 10 年 公司 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