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9-23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0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9.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4.3 亿元的
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
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新增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提
供不超过 4,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 9,000 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3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协
鑫”或“承租人”或“债务人”)在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
或“债权人”)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邦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邦银金租履行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阜宁协鑫在最高本金限额 3,000 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
公司与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在最高本金限额 1,000 万元人民币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8 日
3、住所: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香港路 888 号(A)
4、法定代表人:韩春荣
5、注册资本:57,477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0,017.25 72,657.08
总负债 91,753.41 64,615.94
净资产 8,263.84 8,041.14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9,171.63 55,618.20
营业利润 202.67 -3,258.80
净利润 222.70 -3,248.32
(以上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89.93%股权。
9、其他说明: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邦银金租签署的担保合同
1、甲方(债权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担保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5、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甲方所负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租前息(如有)、租金、风险抵押金、提前还款补偿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留购价款、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应返还的代垫款项及其他应付
款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二)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0 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56,000 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77,555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3.0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4,7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5.43%。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