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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11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1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485,7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
                                               388,500                340,000
           高效电池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45,700                145,700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   计                        534,200                485,7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485,7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
                                              387,402                340,000
           高效电池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45,700                145,700
               合   计                        533,102                485,7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编制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五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五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编制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五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