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 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宜三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15,426,37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2.4099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288,628,88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6.25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6,797,4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517%。 (2)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 878,500 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878,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017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 人,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771,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771%;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4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7,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0246 %。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100,729,556 股,其中同意 100,71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100,729,556 股,其中同意 100,71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257,602,909 股,其中同意 257,58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 注销股份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100,729,556 股,其中同意 100,71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参 加该 议案 表决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 数 315,426,373 股,其中同意 315,40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44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38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 2.026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婧婕律师、刘浩杰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了《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