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领益智造: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3-05-27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6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及整改情况

    (一)2019 年通报批评、警示函情况及公司整改情况

    2019 年 6 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向公司出具《关
于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因公
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 2017 年年度、2018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分别于《2017 年第
三季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和 2017 年度业绩快报(《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上述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净利

                                   1/3
润与最终经审计定期报告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深交所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曾芳勤、时任财务总监李晓青、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南东(2018 年 3 月 4 日
离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改任副董事长,并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离任)、
原财务总监刘刚(2018 年 02 月 28 日离任)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19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
证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因公司未及时对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及
2018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未及时披露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及重大合同订
立情况以及大宗商品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情形,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公司在收到前述决定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自查自纠工作,并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向广东证监局提交《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
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并抄送深交所,广东证监局及深交
所对整改结果未提出异议。

    根据《整改报告》,公司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包括①全面停止经营大
宗商品贸易业务;②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或处理;③完善相应内控管理制度;④
加强内部相关人员或部门学习;⑤财务部门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
提高财务核算水平,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
利用全过程的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加强与会
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沟通,谨慎地对外披露业绩预告等相关数据。

    (二)2022 年监管函情况及公司整改情况

    2022 年 6 月 2 日,深交所向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11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原因为公司未及时披露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新项目以及成都崇州市 经济开
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铝壳等结构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中自有资金投资金额,
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形。

    在收到前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


                                    2/3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传达,针对《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讨
论和分析并及时回复,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规行为。

    根据《监管函》,公司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包括①公司组织相关部门
和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及规范运作;②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的内控流程,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与监督;③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或处理。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