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6-10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6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和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3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
公 司 的 融 资 或 其 他 履 约 义务 提 供担 保 ,预 计 担保 总 额 度合 计 不超 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
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领略”)与中国银行办理约定
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
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领益”)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抵押
合同》,为上述债务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
    2、公司、领益科技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东莞领杰金属精密
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领杰”)与中国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

                                         1/5
  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裕”)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抵
  押合同》,为上述债务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审议通                                       被担保方本次使
    公司类别                                    被担保方
                    过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
                         1,400,000      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7,000
  的控股子公司
资产负债率≥70%的
                         1,400,000   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控股子公司
      合计               2,800,000                  -                            17,000

       被担保人深圳领略、东莞领杰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三、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领益科技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5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公司、领益科技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成都领益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抵押人:成都领益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1、主合同
    抵押权人与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2023 圳中银布
借字第 0077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
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抵押物


                                   3/5
    厂房、土地等不动产。
    (四)苏州领裕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抵押人: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1、主合同
    抵押权人与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2023 圳
中银布借字第 0076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
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抵押物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684,215.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39.86%。其中,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43,367.99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
额为 40,848.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4/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