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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15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3-04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14:00(周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
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

                                     1
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周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23年8月2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3年8
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05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2.00                                                            的子议案数:
             案》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3.00                                                             √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4.00                                                             √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5.00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6.00                                                             √
             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7.00                                                             √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8.00                                                             √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00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
     11.00                                                            √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议案 10 之外,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同时与上述议案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

    (四)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

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 9:30-11:30 和 13:30-14:00;

                                        3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

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上都大厦 A 座 12 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捷、罗曼秋;

    电 话:0411-84305686;

    传 真:0411-84305686;

    联系邮箱:zqb@insulators.cn;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4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06 ”;投票简称:“大瓷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7
附件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1.00                                                   √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2.00
          股票方案的议案》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8
 2.10    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3.00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4.00                                                         √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5.00                                                         √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6.00                                                         √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
 7.00                                                         √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0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
         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9.00                                                         √
         案》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
 10.00                                                        √
         回报规划》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11.00   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
         宜的议案》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赞
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和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
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9
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8月29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
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