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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4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华西能源科研大
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1.00                                                                √
            的议案》
   2.00     提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提案 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3.00                                                                √
            议案》
            提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4.00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
            条规定的议案》
            提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5.00                                                                √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提案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
   6.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
            情形的议案》
            提案 7《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7.00                                                                √
            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议案》
            提案 8《关于与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8.00                                                                √
            的议案》
            提案 9《<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
   9.00                                                                √
            书>(草案)及其摘要》
            提案 10《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
   10.00                                                               √
            案》
            提案 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11.00                                                               √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2.00    提案 12《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


                                        2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
            案》
            提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估值报告
   13.00                                                           √
            的议案》
            提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14.00                                                           √
            的议案》
            提案 15《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15.00                                                           √
            的议案》
            提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
   16.00                                                           √
            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 1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
   17.00                                                           √
            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提案 1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18.00                                                           √
            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
三分之二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
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
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12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
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


                                       3
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华
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66 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
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
15-9∶25 和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股东大会召开的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提案编                                         注: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勾栏可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
 1.00                                             √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提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
 2.00                                             √
         案的议案》
         提案 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
 3.00                                             √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4.00                                             √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提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5.00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
         议案》
         提案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6.00                                             √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的议案》
         提案 7《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7.00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
         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提案 8《关于与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
 8.00                                             √
         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提案 9《<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
 9.00                                             √
         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10.00    提案 10《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      √


                                        6
        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提案 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11.00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
        性的说明的议案》
        提案 12《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
12.00   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提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
13.00                                             √
        审计、估值报告的议案》
        提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
14.00                                             √
        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提案 15《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5.00                                             √
        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提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6.00   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        √
        议案》
        提案 1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
17.00   期回报情况、填补回报措施及承诺的议        √
        案》
        提案 1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
18.00                                             √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
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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