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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5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4:00 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7 人,代表股份

841,596,7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39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84,314,223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9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

份 57,282,57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15%。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

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3 人,代表股份

58,224,1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60%。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41,62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57,282,57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15%。

    (3)公司 1 名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3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4
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5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8,224,1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 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黎晓慧律师和李紫薇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

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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