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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迪龙:雪迪龙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2-05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3-046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整体吸收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原负责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
业团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
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审计
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4、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1
    首席合伙人:王丽君
    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数量为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6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2,003.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722.59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
额为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万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 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4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杰,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0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俊,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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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
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于 2019 年度至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
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大华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
心的感谢。
    大华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与北京大华国际出具的《关于提请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大
华与北京大华国际签署协议,北京大华国际整体吸收从大华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
包括原负责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如公司将审计机构由大华变更
为北京大华国际,大华对此不持异议,双方将配合完成相关变更程序。
    鉴于该审计团队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服务,熟悉和了解公司行业与业务、环
境与治理、财务核算与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在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
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以足够的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历年财
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
质量,公司拟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审计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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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
商,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聘北京大华国
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整体吸收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原负责
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鉴于该审计团队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服
务,熟悉和了解公司行业与业务、环境与治理、财务核算与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
在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以足够的胜任能力和勤勉
尽责的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历年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和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
当、充分;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我们同意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公司原审计服务团队整体转入北京大华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该审计团队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服务,熟

                                    4
悉和了解公司行业与业务、环境与治理、财务核算与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在历年
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以足够的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
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历年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将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本次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整体吸收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原负责
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
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3年
度审计工作。
    (六)《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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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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